根据欧盟的规定,旅客在进出欧盟边境时,如果携带超过1万欧元现金或等值票据,必须主动向海关申报。以下是申报的具体要求:
携带超过1万欧元现金需要申报。
填写一式两份的申报表,并出示相关证据解释现金的合法来源。
在入关时走红色报关通道,向海关人员说明情况,填写申报表格并签名。
未申报的旅客可能会面临罚款,具体金额取决于旅客的故意隐瞒或过失等情况。
现金等值物包括储蓄国债、支票/旅行支票、股份等。
如果携带的是非欧元货币,会按照当时的汇率转换成欧元后计算总额。
自然人、法人(如公司)在携带现金时均需申报。
根据欧盟委员会的最新提议,申报起点金额可能提高至1.5万欧元。
请确保遵守这些规定,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后果和财务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