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探亲通常需要以下手续:
填写《护照申领表》,并提交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X33mm,背景为白色)。
提交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特定身份人员(如在职和退休的市管干部、处级领导干部等)可能需要单位意见。
提供被探亲人发出的正式邀请函。
邀请人在前往国的居住证明,如居留资格证明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出生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未婚证明等)。
工作经历、收入、纳税证明。
经济担保证明,监护权委托书(包括银行存款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收入证明等)。
退休证明(如果已退休)。
亲属关系公证书(凭户口簿或有关单位证明去公证处办理)。
个人身份公证(凭有关证明去公证处办理)。
出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特别是探亲人年龄超过70岁的情况)。
往返机票订坐单(不需要交钱)。
到出访国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签证。
可以将相关资料寄往被探亲人,由其在该国的移民局办妥签证后再寄回。
60岁以上的公民、随父母(或监护人)出国的未满16周岁的公民、以及出国探望配偶、父母、子女的申请人,可能免交亲友的邀请信和邀请人在前往国的居住证明。
亲属关系公证用于国外定居、探亲、留学、继承遗产、领取抚恤赔偿金等,需要申请人本人到公证处现场办理,并携带材料原件。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并咨询当地出入境管理部门以获得最新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