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中国博士学位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
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独立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过高水平的专著。
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奖励。
硕士学位证书。
最后学历证明。
准备申请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
公开发表的有关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以及科研成果获奖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学位授予单位介绍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
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的推荐书(加印密封),其中至少有一名博士生指导教师。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标准。
英语水平达到国家英语六级水平或同等水平。
对于同等学力人员,还须满足额外条件,如已修完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并通过国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外语水平考试(获得合格证书),或在相关学科专业以主要获奖人(排名前3名)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等。
部分高校实行“申请—考核”制,除了基本条件外,还需通过综合评估,包括面试等环节。
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假填报。
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不得违法违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