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及相关公告,海关不能携带的物品主要分为禁止进境物品和禁止出境物品两大类。以下是部分禁止进境物品的例子:
1. 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
2. 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
3. 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
4. 各种烈性毒药;
5. 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
6. 带有危险性病菌、害虫及其它有害生物的动物、植物及其产品;
7. 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它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其它物品。
此外,一些物品如新鲜、脱水或罐装的肉类、植物种子、昆虫等也被禁止进境,因为它们可能含有有害生物或对人类健康构成威胁。
请确保在进出境时了解并遵守当地海关的规定,以免违法携带物品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