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签证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直系亲属:美国公民的配偶、未成年子女(21岁以下)、父母。
受全球移民人数限制的亲属:美国公民的成年子女(21岁以上)及其子女、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及其子女、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不论年龄)及其子女、年满或超过21岁的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
EB1杰出人才移民:包括专业领域杰出人才、科学学术领域杰出教授或科研人员、跨国公司高管。
EB2高学历或专业人才移民:包括高学历专业人士、在科学、艺术、商业领域有特殊才能的人士、国家利益豁免类别。
EB3非技术劳工移民:包括技术人才、专业人士、非技术工人。
EB4特殊人员移民:包括宗教教职工作者、广播电视工作者、伊拉克/阿富汗语翻译、国际组织雇员等。
包括O-1杰出人才工作签证、P国际知名运动员、运动团体和演艺团体签证等。
B1/B2旅游/商务考察签证、F-1留学签证、H-2A农业领域短期劳工签证、L-1驻美国分公司的执行人员签证、E-2投资者签证等。
CR1:美国公民的配偶。
K1:美国未婚夫妻签证。
EB-5:美国投资移民签证。
移民签证的申请者通常需要先向美国移民局提出申请,经过审核后获得“批准文件”,然后持该文件向美国驻外领事馆申请移民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