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加拿大海关的规定,旅客在入境加拿大时,如果携带的现金总额达到或超过1万加元(或等值外币),必须向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进行申报。
申报时,需要填写《货物申报单》(Customs Declaration),并在其中详细说明所携带货币的种类、金额、来源和目的等信息。
以下是具体的规定:
携带现金总额在1万加元或以下(含)时,无需申报。
携带现金总额超过1万加元时,需要向CBSA申报。
如果携带的现金超过5万加元,可能还需要提交其他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
携带现金超过1万美元或等值外币时,需要向加拿大货币与金融局(FINTRAC)申请《携带证》。
如果携带的现金超过百万加元,即使有申报手续,也很可能会被收缴。
请确保在旅行前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定,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