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宁波诺丁汉大学学习,如果需要进行学术申诉,在提交申诉材料后,需要等待学校的层层审核,然后才能进入一个个申诉程序。那么,你知道这其中的基本步骤是怎样的吗?一起来看看官方要求!
一、案例处理者的分类和案例初步评估
在你提交材料后,你的申诉案件由案件处理人先考虑,也就是根据学术申诉政策确定你是否有申诉资格。如果很明显,你的申诉表没填好,或者没有任何证据,案件马上就会驳回。
如果你申诉的主张不构成正当申诉理由,案件也会被立即驳回。
二、学校反应
在对案件进行分类和初步评估后,如果你的理由可能成立,案件会被转交给相关系部或者情有可原小组等,并收集有关案件的信息。当学生表示其在评估中的表现受到作为申诉理由的情有可原的情况的影响时,符合条件的案件将被首先转交给相关的情有可原情况小组进行审议,并将与家庭、学校一起做出答复。这时,你一般会在十个工作日内提交回复。
三、学术申诉委员会
如果学校/情有可原的情况小组发布了学生不满意的修订建议,或维持原来的决定,该案件将由学术上诉小组审议。学术上诉委员会根据教务委员会的完全授权行事。学术上诉委员团将由学术上诉委员会的三名成员组成,且成员均未参加过此案。
一般来说,在这个阶段,学术申诉委员会可以:
1.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支持上诉,并接受学校/减罪情节小组提交的修订建议,作为程序的一部分;
3.支持上诉,并将案件发回学校/减轻处罚情节小组重新审议;
4.维持上诉并以另一项决定替代,驳回学校/减罪情节小组作为程序的一部分提交的修订建议(如适用);
5.将案件提交学术上诉听证会。
四、转介至听证会门槛
这些理由可能需要转介至听证会:
1.有令人信服的证据表明学生的案件会因为不能亲自陈述自己的观点而受到不利影响;
2.学术上诉小组在审查后无法就行动方案达成一致,例如,当学生和学校陈述的事实案件之间存在重大差异时;
3.学生已经参加专门小组或委员会讨论专业能力问题的情况。
五、学术申诉听证会
听证会由教务委员会全权授权。学生将在听证会前至少10个工作日收到案件处理人发出的学术上诉听证会的书面邀请,并且需要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出席。
除了上述几个步骤,如果你还有新的证据要提供,也可以采取进一步的步骤。在申诉时有任何问题,大家都可以提问留求艺专业申诉导师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