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留学回国证明通常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访问中国驻留学国家的大使馆或总领馆的教育处网站,使用个人账号登录留学生报道登记系统进行注册。
注册后,系统将在一个月后才能打印出带有序列号的《留学人员报到登记表》。
报到登记表打印件(须带有序列号)。
2寸照片一张。
护照有效页复印件,包括个人信息页和签证页。
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信原件,说明学习起止日期、专业、学位等信息。
学位证书及成绩单原件(对于研究型硕士或博士生,如没有考试成绩,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说明信原件)。
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确认件,或学业结束后护照入境盖章页复印件。
如有其他相关文件,如I-94卡复印件、签证表复印件等,也需准备。
将上述材料按照指定顺序整理后,邮寄至中国驻留学国家的大使馆或总领馆指定的地址。
请确保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并按照要求的格式准备。
材料提交后,教育处将在规定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
审核状态可在教育处的登记系统中查询。
审核通过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将由大使馆或总领馆出具,并可能需要您亲自领取或通过邮寄方式收到。
请注意,以上步骤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国家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直接咨询中国驻当地大使馆或总领馆的教育处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