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银行财产证明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银行储蓄卡或存单、存折。
如委托他人代办,需要提供卡主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卡主签字或盖章的书面委托书。
可以选择任意一家银行网点进行办理。
填写银行存款证明申请书。
本人亲自办理:携带上述材料到银行柜台办理。
委托他人代办:除了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授权人的授权书。
通常情况下,银行会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如每张存款证明书收费人民币20元。
存款证明书的有效期限由申请人决定,并在申请书中注明。
部分银行可能要求存款证明冻结一定时间,如三个月。
如需要撤销冻结限制,可能需要交回存款证明原件。
请根据您所在的地区和具体银行的规定进行操作,因为不同银行可能有细微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