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丢失后,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或中国驻外使领馆报告护照丢失情况。
在当地警察局报案并取得报案证明。
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
居民身份证,如正在办理中可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片原件及复印件。
如有其他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的材料,也需准备。
在国外丢失护照,需提供当地警察局出具的护照丢失证明。
国内补办:
前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补办手续。
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并提交所需材料。
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采集指纹和照片信息,并缴纳补办费用(通常为120元,但可能因地区不同而有所变化)。
国外补办:
向中国驻外使领馆提交补办申请。
填写申请表,提交照片、身份证明等材料以及护照丢失的情况说明。
使领馆审核通过后,补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作为回国使用的临时证件。
回国后,再按照国内补办流程补办护照。
请注意,护照遗失后,被挂失的旧护照无法继续使用,其上的所有签证也无法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