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退税金额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个人的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专项扣除(如“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等)、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以及捐赠等。以下是退税金额的基本计算公式:
```
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 = (综合所得收入额 - 60000元 - “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 - 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捐赠)×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已预缴税额
```
如果计算结果大于0,则税务局会退还多缴的税款;如果计算结果小于0,则需要纳税人补缴税款。
例如,如果一个纳税人的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为10万元,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后,剩余应纳税收入按照适用的税率计算,并从中减去速算扣除数和已预缴税额,最终得到的数额就是应退或应补的税额。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退税金额还需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和当地税务部门的规定来确定。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计算或有关退税的其他问题,请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当地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