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护照时填写表格的步骤和要求如下:
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或参团旅行社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
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填写,字迹要清楚、整洁,不得涂改。
填写申请人姓名须使用国家标准简化汉字,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
“拼音姓名”按普通话拼写。
“出生日期”须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
“出生地”填写省、直辖市即可。
“婚姻状况”按实际情况填写。
“政治面貌”可填“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名称”或“群众”。
“文化程度”填写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
“户口所在地”填写详细地址,须与户口簿一致。
“工作单位”填写全称,注明职务。
“前往国家”填写出境后第一个国家或中国台湾,不含过境国家。
“属第几次申请因私出境”填写在公安机关申请出境的次数。
“申请事由”选择“旅游”一项。
“家庭主要成员”按实际情况填写。
“本人简历”从初中开始,起止日期要准确、衔接。
“单位或者派出所意见”填写是否同意申请人出国(境),并由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携带身份证、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符合要求的彩色照片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