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的留学补贴申请流程如下:
留学补贴申请工作每年开展一次,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下发通知。
符合条件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向注册地所在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申请企业在罗湖区实际经营且信用良好。
申请单位应是以留学人员为主企业。该企业的法人代表应是留学人员且所持股权不低于10%,或该企业自然人中的第一大股东是留学人员,或留学人员个人在该企业所持股权不低于30%。
申请单位指定一名留学人员申请,该留学人员持有企业股份折合人民币不低于30万元,在国(境)外累计学习或工作3年以上,且满足以下国(境)外学习或工作经历之一:
学习经历:在我国认可的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学习满1年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工作经历: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博士后或访问学者研究工作满1年。或在国(境)外企业工作满3年(企业为外资企业,不属于中资企业驻外机构)。
罗湖区留学人员创新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企业申报当月的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包括基本信息、许可经营信息、股东信息、成员信息4张表)。
企业纳税凭证(申请之日前12个月)。
各级别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证书、创业资助拨款凭证。
留学人员、经办人身份证。
区、市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及用人单位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的,留学补贴将按程序拨付至申请人员个人帐户,补贴按照1:1比例分两年发放。
申请人员在补贴期内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不再享受补贴;重新到我市其他企业工作的,需由新单位按规定提交材料,继续为其申请剩余补贴。
建议:
申请人应提前了解并确认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
用人单位应积极配合申请人完成申请流程,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申请过程中应密切关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官方通知,确保按时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