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留学修业证明的开具流程如下:
在香港合作研究或就读时间超过6个月的学生学者,需要到中央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中联办)教育科技部报到注册。
注册时需携带港澳通行证和学生证或职员证。
在中联办领取并填写“办理学习(工作)证明等事项登记表”。
登记表填写时,需注意:
没有工作单位的要写档案所在人才中心的名称;
政治面貌要填写(至少要画条横线);
学习或工作性质要写清楚(本科生、硕士、博士还是研究人员);
离港时间要写最后离开时间,而不是通行证上换证的时间。
原则上,在离开香港前的三个月内都可以到中联办办理“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
办理时需要携带港澳通行证和学生证或职员证。
如果由别人代办,需要提交委托人签署的授权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以及上述办证文件副本。
工本费为港币20元。
如果“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遗失,是可以补办的。
请确保在办理前检查所有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以免影响证明的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