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知道,内地居民不管是去香港留学、工作、定居,还是赴港旅游、购物、就医……都需要有一个合法赴港签注。那赴港签注到底有哪些类型?去香港时,我们又应该申请哪种类型的签注呢?下面,菁英职教网就来给大家详细说一说。
探亲签注(T)
申请条件:
需前往香港探望在港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
“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随同申请”是指与主申请人同时申请相同有效期和次数的探亲签注。
逗留时间:
①探望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的,可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逗留不超过14天。
②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的,可签发3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若申请人为60周岁(含)以上人员,可以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90天。
③申请赴香港地区探望配偶且与香港配偶生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可以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90天。
④有特殊家庭困难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准,可以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90天。
商务签注(S)
申请条件:
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需赴香港从事商务活动或者驾驶专用交通工具往返广东省与香港。
逗留时间:
①已备案的企业机构人员,根据备案规定,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多次签注、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
②未备案的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
③驾驶往返广东省与香港专门交通工具人员,可以签发3个月多次签注或者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
团队旅游签注(L)
申请条件:
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香港旅游
逗留时间:
①申请赴港旅游,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
②属于国家移民管理局规定的特别情形的,可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3天。
个人旅游签注(G)
申请条件:
开办个人赴港旅游业务城市的常住户口居民,或者符合国家移民管理局规定条件的非常住户口居民,申请个人赴香港旅游。
目前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市,辽宁省沈阳、大连市,吉林省长春市,上海市,江苏省南京、苏州、无锡市,浙江省杭州、宁波、台州市,安徽省合肥市,福建省福州(限市区)、厦门、泉州市,江西省南昌市,山东省济南市,河南省郑州市,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长沙市,广东全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海南省海口市,重庆市(限15个区市),四川省成都市,贵州省贵阳市,云南省昆明市共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49个城市开办了赴港个人游。
逗留时间:
①申请赴香港,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
②对经批准实施多次“个人游”试点政策的城市居民,符合国家移民管理局规定条件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
逗留签注(D)
申请条件:
经香港有关部门批准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内地居民。
逗留时间:
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人员,签发多次签注;签注有效期按照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进入许可的最长有效期签发。
在这里顺便说一下,正式获批香港优才的申请人,在拿到正式批准信及入境许可标签(即俗称的“粉签”)后,需要办理的赴港签注,就是逗留D签。
其他签注(Q)
申请条件:
因治病、奔丧、探望危重病人、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持逗留签注在澳门期间,申请前往香港的。
逗留时间:
可以根据事由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有特殊情形确需多次前往香港的,可签发3个月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