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出申请
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提交符合要求的照片,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审批申请
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果申请人希望可以免登记自助通关,还应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
3.采集指纹
申请人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行指纹采集或者核验指纹,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
4.制作证件
审批通过后,由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制作电子港澳通行证,并将制作好的证件送回接受申请的出入境管理机构。
5.发放证件
申请人在制证完成后,到办理的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证件;若选择快递形式收件的话,只需等候快递人员上门进行签收即可。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共同到武汉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向婚姻登记员宣读本人的声明书;
5、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6、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