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护照(如已有护照可略过);
2、向被录取大学招生办或学部/学院的事务所寄出办理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所需材料;
3、收到大学寄来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4、准备好签证所需的材料;
5、前往日本国驻中国各大使馆或总领事馆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
6、一周后凭收据领取护照;
注:签证申请材料的审查一般需要4个工作日。因代办机构需要周转时间,预计一周左右。另外根据具体情况,有时可能会延长审查时间!
如果你已经有了因私护照,只需要到前往的国家使馆去领张申请的表格,根据表格的指示办理即可。一旦获得批准,对方会在你的护照上贴张VI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