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根协议国家应在人员流动方面,尤其是在签证方面采取统一的政策规定;
2.申根协议国家决定颁发在申根区域内普遍有效的统一签证;
3.允许一次或二次入境的短期旅行签证,其前提条件是逗留的天数总和在第一次入境后半年内不能超过3个月;
4.在申根签证使用前,各个国家的国别签证应该得到承认;
5.根据申根协议的规定,持有任何一个申根协议成员国有效居留许可证的旅行者,3个月内无需签证可在申根区域内自由旅行。在申根区域外的旅行者,只要持有某申根国家有效的居留许可证和护照,无需办理签证即可前往该申根国家。超过90天的逗留,申请者应根据有关法律及其逗留目的申请国别签证;
6.统一的申根签证应由协议国家的外交和领事部门颁发;
7.原则上说,颁发某申根签证的国家应该是该签证持有者的主要目的地国家,如果有两个目的地国家所停留时间相差无几(精确到小时),则可以由首次入境的国家颁发申根签证;
8.旅行证件的有效期必须长于签证的有效期,该旅行证件必须保证申根国家以外的外国人能够顺利回到自己的国家或进入申根区域外的国家;
9.每个国家都有权决定某人是否有权进入该国,或被拒绝入境,他国颁发的申根签证在另一申根国家使用时将得到限制,但该国必须将有关情况通报其他协议国家;
10.1985年3月26日申根协议首先在德国、法国、西班牙、葡萄牙、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七国生效,七国开始实行申根签证;1997年底,意大利、希腊、奥地利三国相继实施申根签证;自2001年3月25起,芬兰、挪威、冰岛、瑞典、丹麦五国开始颁发申根签证。申根签证成员国已发展为26国。
一、A类过境签证
适用于在申根区机场内国际区域转机的旅客。仅在比利时机场转机的过境签证一般只能由比驻外使领馆颁发,如需在申根区两个或多个机场转机,应向需转机的第一个机场所在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申请。
申办时提供:
(一)申根签证申请表;
(二)10年内签发的、在预计离开申根区后至少3个月内有效的、至少含2页空白签证页的护照;
(三)在申请国机场转机及前往第三国旅行的证明材料;
(四)不进入申根区的个人声明。
二、C类短期签证
适用于一次或多次入境申根国家(团体)旅游、探亲访友、职业培训、商务、会议、展会、文化体育交流等,停留期在180天内累计不超过90天的外国人。可根据在整个申根区停留计划,向主要目的地国或入境申根国驻华使领馆申请。
申办短期签证一般需本人提前1-2个月申办,提供:
(一)证明旅行目的的文件(如邀请信)和停留期间的住房证明(如旅馆订单、私人住所);
(二)往返机票订单;
(三)最低保额为3万欧元的旅行保险;
(四)逗留期间足够的生活和返程资金证明;
(五)指纹等生物特征信息;
(六)如拟赴比就医,须提供比医院或主治医生同意接诊的确认文件;
(七)如拟赴比短期实习,须提供实习公司出具的注明实习目的的证明,证明应注明停留期限、是否有报酬、生活和住房费用是否由公司负担等情况。
用你的护照号和收据号查询你的签证,一般比利时办理时间在15个工作日左右
最长是90天。所以去申根国旅行,旅行最多停留90天。申根国:至2011年,正式实施申根协议的国家有: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马耳他和瑞士。另外,下列国家因为与申根邻国没有实际上的边境检查,也可以凭申根签证任意进入:安道尔、梵蒂冈、圣马力诺、摩纳哥。申根协定还包含以下原则: 申根签证(Schengen Visa)是指根据申根协议而签发的签证。这项协议由于在卢森堡的申根签署而得名,协议规定了成员国的单一签证政策。
据此协议,任何一个申根成员国签发的签证,在所有其他成员国也被视作有效,而无需另外申请签证。而实施这项协议的国家便是通常所说的“申根国家”。
荷兰护照在《亨氏签证受限指数》中排名第四,持荷兰护照可免签进入174个国家和地区。包括:申根国家、美国、加拿大、新西兰、英国、法国、德国、瑞士、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比利时、丹麦、新加坡、马拉西亚、韩国、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等。。
持荷兰护照可以在免签停留3个月。无论你是想去美国探望亲人朋友还是观光旅游,都不用办签证。
外国人来中国旅游,需向中国驻外国的使、领馆办理旅游(L)签证,九人以上组团来中国旅游的可申请办理团体旅游(L)签证。去深圳、珠海、厦门经济特区的外国人,可直接向上述口岸签证机关申请“特区旅游签证”。到海南省洽谈商务、旅游、探亲,停留不超过十五天,可以临时在海口或三亚口岸办理入境签证。在香港的外国人组团到深圳特区旅游72小时无需办理入境签证。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外国人赴华,可免办中国签证:
(一)直接过境。外国人持已订妥机座的联程机票搭乘国际航班从中国直接过境,在过境城市停留不超过24小时且不出机场的,可免办签证。下列国家公民,无论持何种护照,在上海过境停留(可出机场,但须从上海虹桥或浦东机场入出境)不超过48小时均可免办签证:美国、韩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德国、法国、奥地利、瑞典、丹麦、挪威、芬兰、冰岛、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西班牙、葡萄牙、希腊、意大利、爱沙尼亚、波兰、捷克、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匈牙利。
(二)前往珠三角、海南岛 1、持与中国建交国家的普通护照已在香港、澳门的外国人,经在香港、澳门合法注册的旅行社组团进入广东珠江三角洲地区(指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肇庆、惠州市所辖行政区)旅游,且停留不超过6天,可免办签证。 2、下列国家持普通护照的公民,经中国国家旅游局批准在海南注册的国际旅行社组团(5人以上含5人)到海南省旅游,且停留不超过15天,可免办签证:美国、马来西亚、泰国、韩国、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德国、英国、法国、奥地利、意大利、俄罗斯、瑞士、瑞典、西班牙、荷兰、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芬兰、丹麦、挪威、乌克兰、哈萨克斯坦、日本、新加坡。其中,韩国、德国、俄罗斯三国团组人数为2人以上(含2人),可停留21天。
(三)新加坡、文莱、日本3国持普通护照的公民前来中国大陆旅游、经商、探亲访友或过境不超过15天,从中国对外国人开放口岸入境时,可免办签证。但以下情况需事先办妥签证:1、持普通护照赴华旅游、经商、探亲访友预计停留期超过15天。2、持普通护照赴华学习、工作、定居、官方访问、采访报道。 3、持日本外交、公务护照。
扩展资料:外国人申请签证须回答被询问的有关情况并履行下列手续:1、提供有效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2、填写签证申请表,交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3、交验与申请入境、过境事由有关的证明。 持旅中国签证的外国人,必须从中国对外国人开放的口岸或是指定的口岸通行,接受边防检查机关的检查,向边防检查机关缴验有效护照和中国的签证,填写入境卡,经边防检查机关查验核准加盖入境验讫章后入境。 持中国签证来华的外国人不得在中国从事与其身份不符的活动,如就业、宗教宣传、非法采访等。违者将受到处罚。中国政府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益。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必须遵守中国法律,尊重中国的风俗习惯。
比利时签证(无论是旅游、商务、还是探亲签证),在正常程序下办理(不包括材料整理、审核、翻译、填表以及快递邮递的时间)需要十个工作日。为官方机构受理时间,若遇特殊原因如政治干涉、假期、使馆内部人员调整、签证打印机故障、打印纸缺失等,则可能会产生延迟出签的情况。 申请者按照领事馆的要求递交完整申请材料,比利时领事馆将负责把材料交送至比利时移民局审批, 审批一般需2个月的时间。除去材料的认证费用,申请签证的过程中,不收取费用。 旅游签证申请资料:
1.有效新(旧)护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期有半年以上的护照,须在护照末页签名,请递交2份完整复印件(护照的空白页无需复印),此护照必须留有至少3页空白页
2.身份证、暂住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3.个人资料表
4.关于旅行目的的证明材料 (例如行程表) 以及停留期间的详细情况 (例如酒店预订单或者其他住宿证明)
5.充足的固定收入证明 如房产证,机动车证,股票,证券等
6.提交申请时最近3个月的银行帐单+可在国外使用的信用卡或者旅行支票
7.工作单位出具的月收入公证书
8.房产证明/房屋出租合同 (2)该经济担保书须经认证方才有效。中国驻比利时大使馆颁发的经济担保书无效。请注意, 此经济担保书从签发之日起只有6个月的有效期。 (3)关于经济担保人的有足够经济担保能力的官方证明:提交申请时经济担保人最近3个月的工资单、税单或者其他官方的经济能力证明文件。注意:银行出具的证明书或者银行存单无效。 担保人每月的固定收入必须至少是1000欧元+150欧元×所需负担的家庭成员+200欧元×由其作经济担保的人数。 (4)经济担保人的身份证或者永久居留证的复印件。 (5)注意:持有有限期居留证的人员不可作为经济担保人。 + 由当地市政府签发的经济担保人在比利时的家庭成员组成证明的原件。 以下材料不接受:银行存款证明、机动车登记证、现金
9.来回程飞机票的订单
10. 工作单位准假公证书:须注明申请人姓名、职位,工作单位准假前往比利时探亲及准假期限或者就读学校准假公证书:须注明申请人姓名、学校准假前往比利时探亲及准假期限或者退休公证书 / 无业公证书等
11.保险单原件(保险日期要比实际往返日期多出2天),在申根国家区域逗留区间有效的医疗保险,保险金额不得低于30万人民币。
12.根据情况,比利时领事馆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 请注意:所有由中国公证处出具的公证材料在经比利时使领馆认证之前, 都必须先经相关各省外办认证。这些公证书自颁布之日起,只有6个月的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