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国夫妻在中国团聚申请永久居留证须知: 一、申请条件: 1、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外国人,可以申请办理夫妻团聚人员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1)与中国公民(具有中国常住户籍的)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结婚的; (2)婚姻关系存续满5年的; (3)在中国连续居留满5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9个月; (4)有稳定的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二、申请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证申请表(夫妻团聚人员)》;并提交申请人近期的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具体要求参见“申请要点”); 2、交验本人有效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及复印件; 3、提交国内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国外卫生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书》须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 4、提交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 5、提交在杭临时住宿证明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证》; 6、提交中国籍配偶的常住杭州的户籍证明或者外国籍配偶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7、提交中国民政机关出具的结婚证明;国外婚姻机构出具的《结婚证明书》须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 8、提交经公证的申请人的经济来源证明或者配偶的经济担保证明;外国机构出具的上述证明须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 9、提交经公证的房屋租赁或产权证明; 10、提交本人的书面申请(含个人详细简历、家庭情况、工作表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