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可以申请从D2留学签证转换为D10求职签证资格的适用对象: 取得韩国国内专科大学、专科学士学位的留学生(包括准毕业生)。
取得韩国国内大学学士学位(包括准毕业生),包括完成在学术研究机关等研究课程的毕业生(包括准毕业生)。 拥有从教授/讲授(E1签证)到特定活动(E7签证)的资格并持有就业的意愿,在滞留期限截止之前无法更新雇用合同书以及无法找到新雇主的人士。 持有韩国国内、国外学士学位以上(包涵即将取得学士学位),以拥有知识财产权为基准并以技术出身的准备创业人士。 拥有其它求职资格(包括滞留资格B-1,B-2),并符合取得D10签证的在韩合法滞留的外国人。好签,就是去了容易回不来
韩国留学认证需要上交韩国学校毕业证书,所以在举办留学签证和认证的时候,要提前和当地的,但是我们进行沟通和确认具体的细节。
学生办理韩国旅游签证所需材料如下:
1、签证申请表。
2、1张照片。
3、护照。
4、身份证。
5、经济能力证明材料:(1)提交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及在职证明,大学生提交学历认证报告书。 (2)如无法提交社保参保证明或学历认证报告书,可提交近六个月内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或近六个月内的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原件。 注:以下人员可免交经济能力证明: (1)北京或上海户籍持有人。 (2)小学、中学生(提交在学证明)。 (3)大学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电子认证材料。 (4)具备多次签证申请资格者(提交各类多次签证所需材料)。 (5)通过优秀旅行社代办的人员(请参考优秀旅行社名单) (6)在华的第三国人。 (7)22个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中有任一国家出入境记录者。
第一步:准备签证材料;
请参考本中心的韩国探亲签证材料来准备,所需材料中如有无法提交的,可用证明其原因的材料来代替。
第二步:到各个韩国使领馆递签
原则上签证应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所属的领区签证处办理,签证申请时间:周一至周五 09:00 - 11:30。
递签地址:请查看韩国大使馆签证中心网页。
韩国驻华使领馆领区如下:
- 北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青海省
- 上海:上海市,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
- 广州: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福建省
- 青岛:山东省
- 西安: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
- 武汉: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
- 沈阳: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
- 成都: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
- 大连:大连市的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金州新区(金州区,开发区,保税区)
第三步:领取签证
领取时间:
驻华大使馆及其它领事馆:周一至周五14:00 - 17:00
上海领事馆:周一至周五 14:00 - 16:30
去韩国留学 申请不同学历的人要求是不一样的,一般需要的手续包括 学历证明材料 语言成绩 家族关系证明 资产证明艺术生可能需要准备作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