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签注种类有如下:
1、D签注:定居;
2、J签注:居留;
3、T签注:探亲;
4、L签注:旅游(团队);
5、Q签注:访友、治疗,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诉讼等私人事务;
6、Y签注:持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同意赴台湾地区批件赴台进行经济、文化、科技、体育、学术、合作研究等交流活动或者参见会议、进行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
7、F签注:持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赴台进行经贸、交流活动;
8、C签注:执行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的人员;
9、G签注:个人旅游;
10、X签注:赴台学习。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为10年,个人旅游签注(G签注)有效期为6个月,持证人在台湾停留时间自入境台湾次日起不得超过15日。
2、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批后方可提出申请。
3、《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不足三个月(含)时,出入境管理局不受理签注申请,不予出境,证件持有人可自行前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通行证延期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台湾旅游签证种类分为7种:1.S签证:商务签证,主要是针对大陆专业人士来台从事经贸、技术、会议等活动所须作的签证2.J签证:居留签证,主要是针对大陆配偶在台签证3.T签证:探亲签证,申请人在台湾有直系三代以内亲属的方可进行申请,首先需要经海基会、海协会进行关系公证4.L签证:旅游签证,目前台湾已对大陆开放了观光旅游,但都是团体性质的,也可称之为团体旅游签证5.签证:自由行,个人赴台旅游6.Y签证:持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同意赴台湾地区批件赴台进行经济、文化、科技、体育、学术、合作研究等交流活动或者参见会议、进行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7.F签证:持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赴台进行经贸、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