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旅游签证的三年多次往返签证每次最多可以停留30夜31天,一年在日本最多可以停留180夜181天。
2、日本个人旅游签证的五年多次往返签证每次最多可以停留90夜91天,一年在日本最多可以停留180夜181天。
3、个人旅游签证的三个月单次,最长停留15夜16天。
1、个人旅游签证的三年多次往返签证每次最多可以停留30夜31天,一年在日本最多可以停留180夜181天。
2、个人旅游签证的五年多次往返签证每次最多可以停留90夜91天,一年在日本最多可以停留180夜181天。
3、个人旅游签证的三个月单次,最长停留15夜16天。
拓展资料
日本三年多次往返签证条件:
1.三年内去过日本的,提供年薪10万以上的在职证明和近半年的个人所得税税单表明年收入20万以上,盖有地税局公章(所属地税局可打印),银行近一年的流水单,工资收入清晰表明。
2.三年内没有去过日本的,提供年薪20万以上的在职证明和近半年的个人所得税税单表明年收入20万以上,盖有地税局公章(所属地税局可打印),银行近一年的流水单,工资收入清晰表明
参考资料 日本驻华大使馆官网
日本驻华大使馆
办理日本五年多次往返签证的条件如下:
符合一定条件的中国公民发给赴日短期多次往返签证。持该多次签证者,在其有效期(1年或3年)内可多次入境日本。具体规定如下:
1.申请対象
(1)商务目的:符合下列任何一项条件,通过查验护照(含旧护照)确认有1次以上赴日记录的,并且在日本期间没有违反过日本法律的人。
(a) 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处长、经理级别以上人员或在该企业工作1年以上的正式员工。
(b)按照中国法律办理完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手续的,并且在国内外证券市场上市的企业的处长、经理级别以上人员或在该企业工作1年以上的正式员工。(含IT技术人员)
(c)本馆辖区内的日资企业商工会(例如中国日本商会)的会员企业,而且在日本有经营场所或联络地址的企业任课长(处长、经理)职务以上人员或在该企业工作1年以上的正式员工。
(d)日本股票上市企业出资的合资企业、子公司、分店等处级以上(含处级)人员或工作一年以上的正式员工。
(e)同日本股票上市企业有常年贸易往来的企业的处级(含处级)人员或工作一年以上的正式员工。
(2)文化人士、政府官员:符合下列任何一项条件的人(不过问是否有赴日记录)
(a)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国际上著名的或公认取得较高成就的导演、作曲家、作词家、画家等艺术家。
(b)公认取得较高成就的业余运动员。
(c)全国人大、省人大委员以及原委员,全国、省政协委员及原委员,中央政府、省政府处长以上人员。
(d)大学校长、副校长、教授、副教授以及专职讲师(在编正式教师)。
(e)国家级研究所以及国家级美术馆、博物馆、图书馆处长以上职务人员。
2.所需提交材料
除了一般短期商务签证申请所需资料(不需要提交身元保证书,请参照「短期商务等」事项。)之外,还需提交「商务目的赴日短期多次往返签证申请理由书」及符合上述相关条件证明文件(日资企业商工会的会员企业需提供印有该企业名称的企业名录复印件)。
3.其他相关事宜
(1)签证有效期限:短期多次往返签证有效期限为1年、3年、或5年,滞在日期为「15天」或「90天」。本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签证的有效期限。
(2)使馆收:200元人民币
(3)旅行社需要收取服务费,与日本邀请费用:500元
(4)审查所需天数:从申请到发给签证所需要的审查时间,最快需要从受理的第2天算起5个工作日。
4、其他
(1)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不能保证一定会发给多次往返签证,根据审查的结果,有只发给一次签证或拒发签证等情况。
(2)符合上述多次签证申请条件者的家属(配偶、子女),也可申请多次签证。
日本签证类型主要分为单次入境签证、3年多次入境签证、5年多次去入境签证,一般单次签证无条件限制,而3年和5年有效签证会有条件限制。日本三年多次旅游签证有效期为3年,停留期每次能停留30天,对于入境次数没有明确限制,但是不建议频繁出入境。注意事项:
1、日本签证由使馆受理,最终是否签发多次签证由使馆决定,也就是说申请多次签证的申请者也可能获得单次签证。
2、签证申请成功后,首次日本旅行必须在三个月内完成。
日本商务签证介绍
1、赴日目的
在中国具有职业活动的基础,而且,短时间滞留日本进行以商务为目的的业务联络、出席会议、商谈、签合同、售后服务、宣传、市场调查等所谓的短期商务活动。(注)不允许在日本进行取得收入的经营活动以及收取报酬的活动。
2、停留期和有效期:15-30天,有效期3个月,多次为1年,3年,5年,停留天数有15天,30天,90天(多次签证的有效期原则上为3 年,停留天数为90天。但审查结果也有可能有效期限为1年。希望申请有效期5年的申请人,请详细明记申请理由书。发给企业相关人员家属的多次签证,原则上 有效期1年、停留天数为30天。)
3、无需面试
4、办理所需工作日:7-10个工作日,最终领馆确定
5、(一年累计停留不能超过180天,是否给付领馆决定)
6受理条件:
工作地为上海,:户口簿上的服务处所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现在工作单位名称一致不是上海户口的,在提供户口簿的同时,必须提供上海临时居住证或居住证。户口簿上就不需要更改,并提交居住证副联的复印件。且居住证要满半年,不满半年公司开说明。
另,需要到办理机构提供“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原件,服务处所和申请签证的工作单位一致,并且由办事机构敲章,不满半年公司开说明。对象所属企业的范围在中国的日系企业商工会议所以及各省市的日本商工会会员,且该企业在本国具有经营基础或联络方式的企业。
(注)日系企业包含驻在员事务所;与日系企业日方的出资比率无关。
所需材料:
中方材料:
1.护照
2.在职证明(一定要有开具的日期,并加盖公章,并注明进入公司的时间及担任的职务) 注意:如户口本上服务处所这栏写有(对外服务中心)等,实际上是派遣到个单位的情况下,需在在职证明中说明
3.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要有最新的年检章)如果是外商投资企业还要提供外商批准证书如果是医院、学校、政府、国有企业还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果是分支结构只要提供营业执照正本的复印件
4.户口簿复印件(服务处所和申请单位一致)
5.照片1张彩照白色背景六个月以内长4.5CM*宽4.5CM-3.5CM
6.如果申请多次签证,需提供申请多次签证理由书
日方材料:
1.身元保证书: (原件)保证人的名字一定要在“法人登记簿誊本”或者"会社四季报"或者“团体概要说明书”或“简介”上保证书上一定要有公司公章,实在不行就法人章
2.招聘理由书(原件)
3.滞在予定表(原件)
4.法人登记簿誊本会社四季报团体概要说明书简介履歴事项全部证明书决算报告书(最近三个月,至少提供2项,可以复印件)
5注意:1.大学教授邀请时用“在职证明”代替。
6.日本商工会会员名簿中该公司部分的复印件(在华日资企业)
7.注: 1签证处可能会要求您提供清单中未列举的材料以便更准确地审核您的申请2仅可受理上海公司工作的客人,外领区客人需提供暂住证原件。
3. 其他城市注册的公司在上海办事处工作的客人,提供上海办事处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其他材料不变。
申请日本商务多次签证条件(至少满足一项):
1.国有大中型重点企业
1)、中央企业
2)、各省级政府直属的国有企业 *提交国有资产监管委员会名单
2.上市企业(包括在第三国以及地区上市的企业)
*该企业上市情况的相关资料
3.管辖区内各市日本商工会(包含各市日本商工俱乐部)会员的企业并且在日本有经营场所或联络处的日资企业(包含驻在员事务所)
*提交【日本商工会】会员企业名单中该公司记载项页的复印件
*日资企业的商工俱乐部会员企业等日本国的法人邀请中国人时,仍按原有材料可以受理
4.有日本上市企业投资的合资企业、分公司、分店等
*四季报复印件等日本上市的企业相关资料
*该日本上市企业在中国投资企业的相关资料
5.和日本上市企业有频繁业务往来的企业
*四季报复印件等日本上市的企业相关资料
*于日本上市企业签售合同的复印件,或者与其交易发票的复印件等可以证明有频繁业务往来的相关资料
*有日本上市企业,或者所属管辖区内日本商工会(日本商工俱乐部)会员企业在日本企业在中国事务所出具的【频繁业务往来的说明资料】(也可以在【招聘说明书】中注明有频繁业务往来)
不符合1——5 申请人不符合申请多次签证的条件,要向其说明希望提交一次签证的申请材料。说明的基础上,如申请人还是希望申请多次签证,在告知其可能不被批准的基础上向本馆提出申请。
日本商务多次签证办理条件
特别备注:
1.使馆签证正常签发时间为7-10个工作日。如接日本外务省通知,也可能延期或取签当日停发。
2.凡本人或有直系亲属曾在日本滞留不归的,恕不受理。如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而造成拒签的后果自负。
签证申请时,除特别注明外,请提交以下材料的原1份。另外,申请时除护照外其他提出的材料不予退还。
各个材料必须都是发行后3个月以内(材料上如注明有效期时,应在有效期内提交)
请确认从申请日的第二天开始计算至赴日预定日(除双休日及本馆休馆日)能确保5-6工作日后再提出申请(“申请日”是指签证申请代理机构将申请材料送进本馆之日
审查结果如无问题,从申请日次日起算,(除双休日及本馆休馆日)第5个工作日发放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