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护照可以继续正常使用,如果本人愿意重新办理,可以更换的;驾照应及时更换。 一、改名后护照的问题: 依据护照及港澳通行证办理规则,改名后也可以更换新护照。 请持身份证,户口本,旧护照,派出所开具的姓名更改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新护照,3周时间,收费200元。 二、改名后驾照的更换办理: 应该先到当地派出所开据一张身份证明(证明你驾驶证上的名字和你新换的身份证的名字同属一人改名后的信息一致免费的)。然后带上身份证、驾驶证和这张身份证明及2张一寸白底相片车管所办理更正手续,并领取新的驾驶证。只需要10元工本费。
改名字以后以前的护照和驾驶证都需要更改。 具体步骤如下 :
1、首先确保身份证名字已经更改,已经办理妥了新户口本和新身份证。
2、持本人新户口本和新身份证去当地公安局的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新换护照,交回旧护照。
3、办理签证信息变更,在户籍所在地出具书页更名证明,上面信息包括:原名(曾用名),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现名(更名后新的名字),变更日期。盖章签字。这个证明送去做一份中英文公证,将这个证明连同本人新护照、身份证扫描交给ICA,申请更新签证,批准信有了,学生准证就可以更新了。
4、凭改名以后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到车管所办理换证手续(户口本曾用名一栏有以前的名字),驾驶证换证工本费10元钱,正常办理只需要几十分钟就可以更换新证。 从以上介绍可以得出结论:如果 要改名字,最合理最简捷的,是在国内开始,到国外了再改名字,手续会因由国内开始办理而更麻烦。
改名字后,身份证上的名字改了么?要是没改可以用着现在的护照。 身份证的名字改了的话,现在的护照不能用了,必须要重新办理的。 时间跟之前办理护照时间一样,10个工作日办好。(但要带着现在的护照) 日本签证使馆受理时间是8个工作日,这样算下来18个工作日左右。
如果户口本和身份证名字都改了,就得重新办护照。护照上面的名字必须和签证上的一模一样。为了避免今后麻烦,最好办新护照,然后到相关领事馆更换签证。希望对您有用。
持本人新户口本和新身份证去当地公安局的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新换护照,交回旧护照。
如果在改了名字,护照,签证,和国外的学生准证都需要更改。
步骤如下:
1、首先确保身份证名字已经更改,已经办理妥了新户口本和新身份证。
2、持本人新户口本和新身份证去当地公安局的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新换护照,交回旧护照。
3、办理签证信息变更,在户籍所在地出具书页更名证明。
名字容易被人取不好听的绰号,你也可以到派出所申请改名。护照也要改的,名字改了,但可以和旧护照配合一起用(旧的签证信息及其他信息有用)。
出生证名字是户口本曾用名是不影响出国留学。出国留学是需要办理护照以及学生签证的,在办理以上两种证件的时候需要提供申请者的身份信息(包括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办理护照的时候需要提供的资料有:1、2寸近期正面白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2、本人户口簿(户口薄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3、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留学签证的时候需要提供的资料有:1、 用英文填写的申请表2、护照原件及其首页有关个人资料的复印件3、两张近期护照照片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5、存款证明(银行流水)6、相关的成绩原件(学校的在读证明,雅思/托福成绩,录取offer)7、出生证明在办理护照时会要求提供户口本,值得注意的是户口本的首页上会明确显示目前的姓名和曾用名,曾用名是不会影响到办理护照的;而办理留学签证是需要提供护照以及身份证明的,这个时候需要重新开具出生证明。如果出生证明不能重新开,就需要到申请者所在的公安局开具一份证明再进行公证。综上所述,出生证名字是户口本曾用名是不影响出国留学。
可以,改名与申请护照没有关系。 一、申请条件 本地户籍居民可以到本市(区、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证窗口,办理普通护照首次申请、失效重新申请以及普通护照的换发、补发、加注申请等手续。 (一)首次申请普通护照:申请人从未申请过普通护照的,属首次申请。 (二)失效重新申请普通护照:申请人所持普通护照已过期失效,申请新照的属失效重新申请。 (三)申请换发普通护照:普通护照仍在有效期,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换发普通护照。一是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二是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是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三是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 (四)申请补发普通护照:普通护照损毁、遗失、被盗的,公民可以申请补发普通护照。 (五)申请普通护照加注:普通护照的加注分为曾用名加注、姓名加注、换发加注、补发加注、曾持照加注等五类。 1、曾用名加注:对于户口簿上有曾用名的,普通护照持有人可以申请曾用名加注; 2、姓名加注:具有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的普通护照持有人,可以申请办理姓名加注; 3、换发加注:普通护照持有人办理护照换发手续时,应当同时办理换发加注手续; 4、补发加注:普通护照持有人办理护照补发手续时,应当同时办理补发加注手续; 5、曾持照加注:普通护照持有人在重新办理护照手续时,应当同时办理曾持照加注手续,加注护照号码为最新失效的普通护照。应申请人申请,还可以在新申请的普通护照上加注多本曾持护照号码。 二、申请材料 (一)本地户籍居民首次申请或是失效重新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4、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二)本地户籍居民申请换发普通护照,除提交与首次申请普通护照所规定的相同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原普通护照及复印件。 定居国外的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提交定居国外的证明以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三)本地户籍居民申请补发普通护照,需提交与首次申请普通护照所规定的相同材料。 定居国外的公民短期回国申请补发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提交定居国外的证明以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四)本地户籍居民申请普通护照加注的,需提交普通护照及复印件以及需要作加注事项的证明材料。 三、办证时限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或者申请普通护照变更加注、换发、补发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对于符合加急办理普通护照条件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发。 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普通护照的,经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四、收费标准 首次申请、失效重新申请以及换发、补发普通护照均为每本200元;普通护照加注每项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