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而言,G签是指个人旅游签注,只供广东全省(深圳、中山、江门、佛山、东莞、广州、珠海、惠州、韶关、河源、湛江、阳江、汕尾、茂明、揭阳、汕头、潮州、清远、梅州、肇庆、云浮)及内地28个城市(上海、北京、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宁波、台州、福州、厦门、泉州、天津、重庆、成都、济南、沈阳、大连、南昌、长沙、南宁、海口、贵阳、昆明、石家庄、郑州、长春、合肥和武汉)的居民签发,持G签者无须跟随旅行社出入港澳地区,大抵分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两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两次签注四种(出入境香港口岸及澳门口岸代表一次香港签注及澳门签注计),每次停留期不可超过7天。 而L签是则是团队旅游签注,旅客可参加由内地旅行社营办的「香港游」旅行团,获得由内地有关公安机关所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团队旅游」签注,手持L签的旅客必须谨守「随团来,随团去」的原则,出入境港澳地区时由旅行团带领,但含意不代表一定要跟团旅游,过关后一样可依照喜好实现自由行,同样地分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两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两次签注四种(出入境香港口岸及澳门口岸代表一次香港签注及澳门签注计),每次停留期不可超过7天。 S签即商务旅游签注,如果内地居民以私人身份来港经商,就必须持有此签注。手持S签可多次往返两地,有效期由三个月至一年不等,每次最多停留14天。 欲来港探亲者,可凭T签,即探亲签注到港。T签主要发给申请探望于港澳定居、就学、就业之亲属的申请人。T签分为3个月一次、3个月多次两种。持3个月一次签注于港澳停留不得超过14天,持3个月多次签注于港澳停留不超过自首次入境后起计90天。
流动人口在台州居住半年以上(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省居住证》。
注意:属于台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投资创业、引进人才的,申领《居住证》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合法稳定居住居住证办理所需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
(二)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相片,原件1份;
(三)(①-⑥根据申请人情况选用)①不动产权证书,原件1份;②房屋所有权证,原件1份;③房屋使用权证明,原件1份;④购房合同,原件1份;⑤房屋租赁合同,原件1份;⑥房屋消防安全证明,原件1份。
名单如下:
上海、北京、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宁波、台州、福州、厦门、泉州、天津、重庆、成都、济南、渖阳、大连、南昌、长沙、南宁、海口、贵阳、昆明、石家庄、郑州、长春、合肥、广东省和武汉。
在天台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赤城街道镇前路25号 需要本人持身份证原件亲自前往办理。
现在,全国共49个城市的居民,可以“个人游”身份来港旅游。已开放“个人游”的城市计有:
香港自由行开放城市名单
北京
上海
广东省(全省)
中山、江门、佛山、东莞、广州、深圳、珠海、惠州、韶关、河源、湛江、阳江、汕尾、茂名、揭阳、汕头、潮州、清远、梅州、肇庆、云浮。
江苏省
南京、无锡、苏州。
浙江省
杭州、宁波、台州。
福建省
福州(仅限市区)、泉州、厦门。
天津
重庆
四川省
成都。
山东省
济南。
辽宁省
沈阳、大连。
广西省
南宁。
海南省
海口。
湖南省
长沙。
贵州省
贵阳。
云南省
昆明。
江西省
南昌。
吉林省
长春。
河北省
石家庄。
河南省
郑州。
湖北省
武汉。
安徽省
合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