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签证需要资料分三大块,个人资料、公司资料、资产证明 个人资料
1.护照原件,有旧护照请提供旧护照原件
2.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3.近六个月2张2寸白底彩色照片
4.户口本每页复印件
5.结婚证复印件(已婚请提供)
6.保险(覆盖申根旅游的行程) 公司资料
7.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8.公司英文在职准假证明原件 资产证明
9.存折的复印件或者储蓄卡最近6个月的账单(必须提供,余额最少是5万),去银行打印盖章
10.5万存款证明(余额少的话提供一份)
11.车产、房产复印件(若有提供)
12.其他理财产品(若有提供)
13.信用卡-最近6个月流水账单(体现姓名、额度、日期、还款费用)信用卡正反面复印件(若有提供)
一、基本材料
(1)护照(其有效期在签证到期后仍不少于3个月)。
(2)两份完整填写并由申请人亲笔签名的申请表(在使馆签证处领取或在网上下载)。
(3)三张近期证件照片(白色背景的)。
(4)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一份。
二、商务签证所需材料
(1)基本材料。
(2)工作单位用英文或德文出具的介绍信原件(信上须注明公司地址、电话和传真号、商务旅行者的职务、是否该公司成员、月薪及此次赴德目的),公司领导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
(3)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4)德国业务伙伴邀请信的原件(信中须注明预计逗留时间期限、逗留目的、时间安排以及行程计划)。
(5)经费承担者证明(在德方邀请信或单位介绍信中注明)。
(6)参加博览会/展览会者(直接预订或通过展览会组织者)须提供:参展邀请函、账单、付费证明、展台确认、展台计划、在德整个逗留期的旅馆预订。
(7)个别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学生签证(留学)所需材料
(1)基本材料。
(2)德国驻华使馆文化处留德人员审核部出具的APS证书。
(3)表格式德文个人简历。
(4)德文版的留学理由说明书(详细叙述留学的原因和留学对将来的职业生涯的影响)。
(5)德语语言证书(DSD证书)。
(6)已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证明文件。
(7)德国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原件。
(8)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如:银行卡或存折的原件及复印件)。
(9)个别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护照原件;
2、两张两寸白底彩照;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户口本原件;
4、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英文在职证明(我社提供模版);
6、近期半年银行的流水账单(最重要);
7、房产证复印件(有汽车行驶证请尽量提供);
8、结婚证复印件;
9、退休人员请提供退休证原件,以上4、5项不必提供;
10、申根旅游保险;
11、18岁以下小孩随父母出游,请提供亲属关系公证及认证;如随单方前往还需同委托公证及认证;
12、真实的酒店订单;此次旅行的行程安排单;真实的航空票订单;
办理德国签证需要以下步骤:
1. 预约面谈:根据所属领区,预约德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的面谈,填写申请表并准备好所需材料。
2. 提交材料:在面谈当天,递交材料包括护照、住宿证明、往返机票、旅行保险等。
3. 支付费用:申请德国签证需要支付相应费用,注意不同签证类型收费不同。
4. 等待审批:大部分签证审批需要2-4周时间,具体时间根据个人情况和签证类型而异。
5. 面谈结果:如果通过面谈审批,会收到签证并可以前往德国;如未通过,可在30天内提出上诉。注意事项:申请德国签证时一定要按照要求提供准确、合法的材料,避免出现错误或遗漏。同时,在德国逗留期间需遵守国家法律和规定。
不难。
商务,参展等目的去德国,还是可以正常申请。
现阶段可申请短期商务签证的情形
1) 专业人才或高资质雇员,须为其外国雇主到德国商务会谈或谈判、制定合同报价、签署合同或监督合同执行。
2) 从事就业管理条例第 19 条第 1 款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员。
3) 参加须由本人亲自到场的大型会议并将在会上发言。
中国公民因私赴德国办理签证,可通过两个渠道进行,一是委托中国旅行社代办,出国者可将本人护照与有关证件交给他们,并填写申请签证的表格所需提供的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国内永久地址、现在地址、工作单位及职务、旅行目的、逗留期限等。另一途径是,旅客直接前往德国驻华使馆办理签证。
探亲旅游签证
(一)、申请赴德国探亲签证的手续
德国移民法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前往德国探亲:
(1)德国公民的配偶;
(2)德国公民的父母(包括养父母)、子女(包括养子女);
(3)德国公民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异父同母的兄弟姐妹);
(4)其他适合德国法律规定可以探亲的外国公民。
中国公民前往德国探亲或旅游,可持下列的证明材料前往德国驻华使领馆申办签证:
(1)在德国的亲属朋友的邀请信件;
(2)在德国的亲属朋友出具的、经过当地外国人管理局或律师所公证的经济担保书;
(3)申请人所在地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4)申请者身体健康证明(入境居留超过3个月的需此证,居留不超过3个月的则不需此证);
(5)有效的中国护照;
(6)填写签证申请表(居留不超过3个月的填2份,超过3个月的填3份),申请表上须贴照片。
上述证明材料,申请人可以委托中国旅行社代办转交大使馆,也可以用邮寄方式递交德国驻华大使馆或上海领事馆。
(二)、申请旅游签证的手续
申请有效期不超过3个月的德国旅游签证,须递交以下材料并符合下列条件:
(1)认真填写并贴上照片的黄色申请表,一式2份;
(2)有效护照;
(3)德国的某一旅行社的预订证明,证明中须写明旅游日程安排、往返和当地交通及住宿情况,团体旅游者须有个人的预定证明(旅馆、旅行情况);
(4)交付旅行费用证明;
(5)医疗保险证明(保险公司证明)每人一份;
(6)用德文或英文书写的工作单位提供的证明:工作岗位,月工资,准假证明。
(三)、探亲旅游入境居留的规定
德国对外国人入境和居留还规定:
(1)外国人前往德国探亲,获得入境签证后,还应申领居留许可证。可先委托在德国的亲属朋友事先向外国人管理局申请代办,也可在入境后再申办。
(2)入境后如果变更居留地点,要及时向外国人管理局报告。
(3)旅游签证持有者,不能从事任何工作。如果想从事何种工作,必须获得外国人管理局签发的工作许可。
如果入境者临时发生种种特殊情况,如意外伤害事故、交通事故、疾病等,在签证限期内不能按时离境的,可以再签证。德国驻华使馆签发的旅游签证,一般对一次进入下列的申根国家有效:比利时、德国、法国、希腊、意大利、卢森堡、奥地利、荷兰、葡萄牙和西班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