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不可以!父母只可以办理探亲的短期签证,最长不超过3个月。
没有特殊情况不允许续签,即便生病等特殊原因无法按期出镜也只能再延长最大程度3个月。并再不可延期,到期必须出镜。如果没有去过日本必须提供25万地税局完税证明和必须去冲绳一个晚上住宿;去过一次日本(跟团、个人或者商务都行),提供年薪10万纳税证明原件+基本材料即可,行程中其中一站必须前往冲绳入住,方可激活。
(同行人员第二次及以后可以单独前往日本,可不同行)
1、本人护照:申请者须持有本人签名的六个月以上的有效因私护照原件,如有旧护照请一并附上护照签名必须与个人资料表签名完全一致;
2、本人照片:2张,三个月内2寸白底彩色近照;
3、身份证复印件:1份,必须是用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二代须复印双面);
4、户口本:1份,全体家庭成员的户口本复印件,包括户主首页(有同行家属时)能体现关系的户口本或亲属关系公证书;
5、名片:2张,所提供的地址、电话、姓名必须正确真实,可以联系到本人,如有公司简介也最好提供(这个其实是不需要的,如果提供只能作为辅助材料提供,不影响签证);
6、签证申请表:1份,由申请人本人如实、完整填写并签名另备个人签名空白资料表1-2份护照签名必须与个人资料表签名完全一致日本使馆非常注意签名的正确性;
日本探亲签证是短期停留签证的一种,根据在日亲属提供的邀请材料,由日本驻中国各地区领事馆的签证官,决定在留期限的长短。一般最短为15日,最长为90日。持探亲签证入境日本的中国公民如果有特殊的理由,(例如照顾女儿怀孕、分娩、坐月子等等)(例如父母或亲属本人在日本生病或发生意外事故等等)可以在日本当地的法务省入国管理局申请延长探亲签证的在留期限。延期的结果,是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或理由书由日本当地的法务省入国管理局审查官决定的。延期的上限为90日也就是说,持探亲签证入境的中国公民不论有任何理由,从入境到出境,最长停留期限不能超过180日。
一.在日担保人需提供的资料
1.身元保证书(要盖日方担保人私章)
2.记载有年收入的[纳税证明书]或[课税证明书]或[确定申告书控]
3.担保人的身份证明资料
1)三个月内的住民票(担保人为日本籍)
2)外国人登记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担保人为非日本籍)
4.在职证明书(或[会社登记簿腾本]正本,[营业许可证]的复印件)
二.在日亲属需提供的资料
1.邀请理由书(要盖日方亲属私章)
2.滞在日程表
3.在日亲属的身份证资料(担保人与邀请人非同一人时需提供)
1)三个月内的住民票(在日亲属为日本籍)
2)外国人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在日亲属为非日本籍)
日方邀请函样本详见附件(日方邀请资料样式为领馆提供之标准样式,希望申请人严格按照该样式准备资料)
日方资料有效期为三个月,要提交原件。
三.中方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表格2份[日本入境签证申请书]
2.有效护照
3.大一寸证件照片三张(三个月内免冠近照,底色不限)
4.身份证及户口簿(全家人)复印件
5.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三个月内有效)
6.有效暂住证/居住证复印件
7.其他证明赴日目的的资料(医院诊断书/结婚会场预定书/受验票复印件)
工作日:6/7日
办理费用:大使馆收费200元,其他手续费依各旅行社而异。
备注:
1.所有资料(除护照外)需提交正本和复印件
2.个别案件提出申请后有可能领馆需要追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