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去香港探亲签证需提供以下材料到当地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1、提交被探望亲属在香港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交验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亲属在香港定居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3、亲属在香港长期居住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有效香港进入许可以及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4、亲属在香港就业、就学的,提交相应香港进入许可复印件以及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5、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出生证、载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其他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6、两年内再次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同一亲属(配偶和姻亲除外)的,免交亲属关系证明。
要具备的公证手续如下:
1、被探亲人所发出的邀请函。
2、自己与被探亲人关系的公证书(凭户口簿或有关单位证明去公证处办理)。
3、个人身份公证(凭有关证明去公证处办理)。
4、要办一本因私护照(凭身份证和户口簿到当地出入境管理处办理)。
5、购买出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探亲人年龄超过70岁,则须由被探亲人在境外购买。
6、订购到被探亲人处的往返机票。
7、到出访国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签证,也可将有关资料寄往被探亲人,由其在该国的有关机构(如移民局)办妥签证后再寄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