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变家属滞在结婚满3年后可申请永住] 上述说法稍有不妥,留学生与持永住签证者结婚,应该申请永住者配偶签证,前提是,该永住者需要提供为另一方提供担保的扎实的经济来源等证明材料,以及提供该配偶需要留在日本的共同生活的理由证明。 同时需要双方具有真实的共同生活的现实。
这个是比较简单的。
首先,在日永住者为自己的配偶在日本申请探亲签证,并根据要求准备各种签证材料。
配偶方也要在中国根据准备要求,准备材料。
如亲属关系证件,如结婚证复印件与公证,如户口本的复印件与公证等等。
等把要求的材料都办好交齐,就可以等待签证发放了。
一年签证属于中长期在留资格,可以多次往返,不需要特殊手续。
但是,你在回国的时候,在日本离境前,就是在机场的出境审查那里要填一个《再入境许可申请表》,同时出示在留卡。这样你下次回来的时候就可以直接回来,无需其他任何手续。总结一句就是你需要在日本出境时填写 《再入国申请表》,其他手续不用.今后も引き続き日本で暮らすことを述べるのが第一ですので、日本人と结婚している、日本に职がある、言叶ができる(理由书も本人の手书きであるほうが良い)で充分だと思います。
(あと、犯罪歴がないとか。)即便你们离婚他的签证只要还在有效期内就可以留在日本的,只是无法更新而已。
不过他说的投资经营者签证我感觉真实性不是很大,没这么容易更改签证种类的。
对于这个时间入馆没有具体的说明,但是根据以往大家的经验来说,一般至少数个月,申请者得在日本驻满十年。这是十分苛刻的条件,因为申请也不过才要钱,住满五年而已
有签证。刚开始,以定居者签证居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