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持有有效的护照并确保有回本国或返回驻外国的再入国的权利及资格。
2.申请时所提交的材料是真实有效的。
3.申请人在日本的活动或申请人的身份及地位、在留期间符合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昭和26政令第319号,以下称之为「入管法」)所规定的在留资格及在留期间。
4.申请人不属于入管法第5条第1项各号的任何一项。
5.由于所持的护照种类、赴日目的、赴日期间等的不同,签证申请所需的手续,提交的材料也有所不同。请各位予以注意。
6.本馆签证申请原则上通过本馆所指定的代理申请机构进行,所以,具体的申请请通过这些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