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目前的户口回迁政策而言,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部分人的户口是可以迁回农村的,具体如下:
1、大学生可申请户口回迁
考上大学时,部分人的户口迁到了大学所在的城市,但若是毕业后没有就业,那么凭相关证明是可以将户口迁回农村的。
2、退伍军人
军人在接到入伍通知书时,是需要将户口销户在部队所在地区落户的,若是退伍后,提供无业等证明,是可以将户口迁回农村的。
3、夫妻有一方是农业户口
若是夫妻中的一方是城镇户口,一方是农业户口,但是城镇户口的人在城镇没有固定的房产,也没有固定的工作,提供无业证明和结婚证明便可以落户农村。
4、原籍是农村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
早期很多人在城市打拼,但若是原籍在农村的,已经退休或者是被工作单位提前下岗的人,在农村有房屋,那么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回农村原籍。
5、户口已迁出但实际上是长期在农村生活的人
部分人的户口虽然已经迁出,但是实际上是长期在农村生活的,对于这类人群而言,若是可以提供本人或者是直系亲属在农村的房屋产权证书,或者是土地承包使用证明,也可以落户。
6、农村土地被征收的农户
农村土地被征收的事情时有发生,对于被征收区域的农户而言,若是自愿要求落户农村,也可以将户口落户。
7、父母有一方是农业户口
若是落户申请人的父母有一方是农村户口,若是申请人未满18岁,是可以直接落户的,若是申请人已满18岁,但是其并未结婚,也无固定的工作,凭无业证明和未婚证明是可以落户的。
当事人想转移户籍到武汉,需要先到武汉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迁入的准迁证。
然后当事人凭准迁证和上述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如果户籍派出所同意当事人迁出户籍,会注销当事人的户籍,当事人拿到户籍资料,再回到落户地区派出所办理上户口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1、要回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回,派出所同意落户后才会给你开具《准迁证》,一式两联。
2、持《准迁证》到你现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拿上单位的户口页底册,开具《户口迁移证》。
3、持《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一联)返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1、购买商品房入户。(可两名直系亲属随入户) 。
2、挂靠亲戚户口入户。(非直系亲属也可) 。
3、挂靠人才交流中心,落户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
4、按当地有关规定,自主营业的有相关的政策,可根据经营情况给予优惠入户。外地来汉办企业和经商的人都可以自由迁入,有利于人才、资金流动。
5、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相对稳定职业,或有合法生活来源的公民,均可按规定办理落户手续。
6、结婚随迁。
依据《户口迁移办理工作规定》
十七、新城区户籍人员迁入中心城区落户
(一)办理条件
1、新城区(含蔡甸区、江夏区、东西湖区、黄陂区、新洲区,其中东西湖区常青花园派出所所辖区域除外)的户籍人员;
2、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含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及东西湖区常青花园派出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铁箕山派出所所辖区域)有自有产权房屋;
3、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就业创业,就业的单位连续参加城镇社会保险2年以上,创业的正常经营2年以上;
4、还需办理配偶、子女、父母随迁落户的,应符合投靠条件。
(二)需提供的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到户籍窗口领取,本人手写签名);
2、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自有产权房屋的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4、就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在中心城区连续缴纳2年以上的城镇社会保险凭证,创业人员提供本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工商营业执照、连续2年缴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合伙人还需提供股权证明材料);
5、有符合投靠条件的随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并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向落户地所在派出所户籍窗口申报;
2、派出所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出具《户口材料补正告知书》;提交材料齐全的,经核查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出具《申报户口受理单》;
3、分局审核后,向市局呈报;
4、市局审查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批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开具《批准入户通知单》。
(四)办理期限
派出所、分局、市局各5个工作日。
转为武汉市户口的途径:
1.大学毕业生找到工作后落户;
2.夫妻投靠落户;
3.父母投靠子女落户;
3.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4.工作调动;可以通过当地的派出所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一、武汉市内户口迁移手续流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以上是武汉户口迁移手续流程
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合法稳定住所、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居住证、年龄、文化程度、技术职称、纳税、创新创业、表彰奖励、参加公益服务。
无不良信用记录、行政拘留记录、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刑事犯罪记录。
二、户口可以进行直系亲属投靠:未成年子女、年老(60周岁以上等)父母、及配偶之间相互投靠迁移;
购房入户的:当事人的房产面积、房屋所在地、购房时限、迁入户口的总人数、社保缴纳年限等,需要达到当地的入户要求;
人才引进的:需要用人单位有相应的入户资质、当事人的劳动合同等条件,达到当地的入户要求;
须持迁出地和迁入地户口簿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然后持迁移证号码和迁入地户口簿、身份证照片一张(黑白大头照)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跨所迁入立户:须先持房产证和住房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微机门牌编号手续,然后持迁出地户口簿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再持迁移证号码,迁入地房产证或住房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立户手续(借住、临时房、租赁房及未成年人不得立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