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往下列地方申请:
1)香 港 特 区 政 府 驻 北 京 办 事 处 入 境 事 务 组 .
2)香 港 特 区 政 府 驻 粤 经 济 贸 易 办 事 处 .
3)可 把 签 证 或 进 入 许 可 申 请 书 直 接 递 交 或 经 由 在 港 的 保 证 人 转 交 香 港 特 区 入 境 事 务 处 。 为 缩 短 处 理 时 间 , 申 请 表 格 及 证 明 文 件 可 第 一 时 间 传 真 至 (852) 2824 1133 。 签 署 妥 当 的 申 请 表 格 正 本 及 所 需 照 片 应 随 即 以 空 邮 寄 交 入 境 处 。 入 境 处 在 收 到 申 请 表 格 正 本 , 并 审 核 妥 当 后 才 会 发 出 获 批 准 的 签 证 / 进 入 许 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