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你好。职业状态填退休就好了;后面的工作单位名称地址电话什么的空着就好,不用填写,或者直接填N/A.
这个要看申请哪个申根国家的签证了。申根签证要根据自己要申请的国家来具体决定,每个国家都不太一样,所以还是多看看官方信息,也可以多做做攻略做补充。如果不差钱的话可以咨询一下签之家,要不然可以自己DIY,总之千万不要因为贪图便宜而去找一些便宜的旅行社或者是某宝的一些店家等,效率很低,办事不靠谱。
C类签证指的是短期申根签证,有效期为90天,允许有效期内一次、两次或者是多次入境,这类签证适用于旅游的人。签证也是申根签证,即使在大使馆申请到了申根签证,入境的国家也可以,在有效期内都可以入境和停留其中任意一个申根公约国家。
出入境注意事项
1、非欧盟国家的旅客,带入德国的免税物品价值不得超过58.8欧元。
2、严格遵守入境规则,不得提前或者逾期入境,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配合德国边防检查官的工作,如实回答提出的问题,如果不懂德文,可以让德方提供中文翻译,避免不理解乱回答而被拒绝入境。
4、未满17岁的未成年人不得携带酒精或烟草类物品进入德国境内,咖啡类物品则规定未满15岁不得携带,否则将被视为违法。
5、即使是成年人,对于烟草类、酒类、咖啡类或者茶类也都有限制携带数量,如需携带,请提前查询可携带数量。
1.先需要确定你的主要目的地国(就是你在申根停留时间不长的国家),申根签证需要在主要目的国签。
2.需要查看对应国家使馆的网站,上面有明确的材料要求。
3.一般需要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所在领区的使领馆办理。不同国家领区划分不同,需要参考其使馆官网。
1。申根协议国家应在人员流动方面,尤其是在签证方面采取统一的政策规定;
2。申根协议国家决定颁发在申根区域内普遍有效的统一签证;
3。允许一次或二次入境的短期旅行签证,其前提条件是逗留的天数总和在第一次入境后半年内不能超过3个月;
4。在申根签证使用前,各个国家的国别签证应该得到承认;
5。根据申根协议的规定,持有任何一个申根协议成员国有效居留许可证的旅行者,3个月内无需签证可在申根区域内自由旅行。在申根区域外的旅行者,只要持有某申根国家有效的居留许可证和护照,无需办理签证即可前往该申根国家。超过90天的逗留,申请者应根据有关法律及其逗留目的申请国别签证;
6。统一的申根签证应由协议国家的外交和领事部门颁发;
7。原则上说,颁发某申根签证的国家应该是该签证持有者的主要目的地国家,如果有两个目的地国家所停留时间相差无几(精确到小时),则可以由首次入境的国家颁发申根签证;
8。旅行证件的有效期必须长于签证的有效期,该旅行证件必须保证申根国家以外的外国人能够顺利回到自己的国家或进入申根区域外的国家;
9。每个国家都有权决定某人是否有权进入该国,或被拒绝入境,他国颁发的申根签证在另一申根国家使用时将得到限制,但该国必须将有关情况通报其他协议国家;
10。1995年3月26日申根协议首先在德国、法国、西班牙、葡萄牙、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七国生效,七国开始实行申根签证;1997年底,意大利、希腊、奥地利三国相继实施申根签证;自2001年3月25起,芬兰、挪威、冰岛、瑞典、丹麦五国开始颁发申根签证。申根签证成员国至今已发展为26国。
申请法国申根五年签证的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1.五年内护照上至少有2次发达国家签证,(发达国家为美国,加拿大,日本,英国,申根国,澳大利亚或新西兰),且两年内不得有欧洲国家拒签记录。
2.申请五年多次往返签证护照有效期不能少于5年。
3.近3年内没有申根签证拒签记录。
申根签证是指前往欧洲申根国家旅游、商务、探亲等需要办理的签证。申根国家包括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捷克共和国、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
申请申根签证需要前往申根国家的领事馆或大使馆进行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因国家和个人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在申请前仔细阅读申请指南和要求,准备好所需材料,以免耽误申请进度。此外,也可以通过申根签证申请中心进行申请,这些中心通常由欧盟委员会授权的外包公司运营,提供申请预约、材料审核、缴费、签证发放等服务。
先确定自己申请哪个国家的签证,申根签证要根据自己要申请的国家来具体决定,每个国家的不同领区可能所需要的材料都有所不同,所以还是多看看官方信息,也可以多做做攻略做补充。如果不差钱的话可以咨询一下签之家,要不然可以自己DIY,总之千万不要因为贪图便宜而去找一些便宜的旅行社或者是某宝的一些店家等,效率很低,办事不靠谱。
办理申根签证的费用是60欧元(约566元人民币)。办理签证一般需向使馆/总领馆支付签证费60欧元(约566元人民币),根据各国家办理签证的具体情况及汇率状况,金额略有不同。
申根签证的申请颁发有以下几种:
1)只前往某一成员国,应申办该国的签证,即“国别签证”。“国别签证”只能入、出签发国有效,不能从别的申根国家过境而进入签发国,否则应申办“申根签证”。签证上的停留天数只在签证有效期内停留有效;
2)过境一成员国或几个成员国前往另一成员国,应申办另一成员国(入境国)的签证;
3)前往几个成员国,应申办主要访问成员国或停留时间最长的成员国的签证,无法确定主访国时,申请往访的第一个国家的签证
4)前往法国、荷兰、葡萄牙等国的海外领地或托管地者,仍应向所属国家申办签证;
5)途经或访问多个申根国家需填写行程,即所访国家及路线详情和停留时间表,提供往访国家的邀请信;申请哪个国家的签证,就使用那个国家的签证申请表,必要时受理国可要求提供附加材料。申根国家有时也发本国签证,这种签证只能前往该国,不能前往其他申根国家;签证上的停留天数只在签证有效期内停留有效;
6)超过90天的长期签证仍由所在国自行审发,已持有一成员国长期居留证者,凭有效国际旅行证件件无需办理签证,可自由进入任何成员国,其停留期不得超过3个月;
7)只办一次入境有效的“申根签证”,只能在有效期内在申根国家区域内旅行,不能中途转机去非申根国家后又返回申根国家;
8)“申根协定”对常驻外交、公务人员未作明确规定,由各国自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