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旅游签证最多停留30天,不能停留2个月
1.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
2.请在护照最后一页签名(中文姓名).
3.持换发护照者,需同时提供所有旧护照原件.
照片 1.2寸白底彩色近照3张.
2.照片尺寸要求35×45mm.
3.请在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自己的姓名.
身份证 1.如是旧身份证请用A4纸复印2份.
2.如是新换发的身份证请用A4纸复印正反两面各2份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驻广州总领事馆
办公处: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0号东方宾馆西座二楼1201-1223房
电话(TEL):020-8601 8772
传真(FAX):020-8601 8773
领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总领事:Consul General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驻上海总领事馆
办公处:上海市延安西路2299号上海世贸商城1607-1608室
电话(TEL):
传真(FAX):
领区:上海、浙江、江苏、安徽、江西
总领事:Consul-Gen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