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
根据洪都拉斯有关规定,中国公民持有美国、加拿大、欧盟国家有效签证者免签入境;持有CA-4国家(尼加拉瓜、洪都拉斯、危地马拉、萨尔瓦多)中任何一国签证即可免签进入其他国家。但实际操作中上述四国做法不一,如有的需要加盖免签章或办理“领事签证”。洪都拉斯自2012年5月14日起单方面对我持外交、公务和公务普通护照人员实施免签政策。
美国入境章上的数字和字母是给的停留期限。
温馨提示: 手写的第一排 B2 (是你的签证类型,旅游探亲医疗) ; 第一排是 Sep 29.2016 (意思可以在美国停留到今年的9月29号,180天的样子,B2签证最多就给180天停留期限了)B1、B2是前往美国的一种签证,B1是商务签证,B2是观光签证。拿签证的时间两个是算同一类别,但是到了美国边境,移民局官员就会根据入美的目的来决定发放的签证是B1还是B2,一般正常来说这两种签证都可以获得半年的居留时间,但也需要看当时移民官的决定来定。
O或P类签证:这两种签证签发给赴美进行表演、教学或参加文化交流活动的有特殊技能的演艺人员或某些行业专业人士。
申请人在中国的单位和美国的接待方须与美国公民及移民事务署联系,得知如何为申请人递交上述两类工作申请。
按照美国移民法,美国签证分为18类,48种,类别以英文字母排序,从A到R,学生签证一般为F1签证
A类——外交人员
B类——短期访客
C类——过境人员
D类——机组人员
E类——特别投资商
F类——学生
G类——国际组织人员
H类——特别技能人员
I类——记者
J类——访问学者
K类——美籍人员的配偶和子女
L类——跨国公司人员
M类——特种技能学生及家属
N类——北大西洋组织成员国代表及家属,以及特殊移民人员的家属
O类——杰出人员及助手
P类——国际知名人士及家属
Q类——文化交流项目人员
R类——宗教界人士
S2字签证发给赴中国短期(不超过180日)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人员
B-1签证颁发给赴美从事短期商务活动、参加科技/教育/专业/商务领域的会议、处置房产或洽谈合同的申请人。在某些情况下,私人雇员或家庭雇员以及在外大陆架区域的船舶上工作的海员符合申请B-1签证的条件。
B-2签证颁发给赴美休闲/娱乐的申请人,包括旅游观光、探亲访友、医疗以及其他联谊、社交或服务性质的活动。
B-1和B-2签证通常会合二为一,作为一类签证颁发: B-1/B-2。
持b类签证在美国申请移民签证方法:
申请美国移民的过程中,理论上你是很难申请到B1/B2签证的,B类签证属于非移民签证,跟移民签证发生了冲突。但有特例:如果你已经有B签证,(也就是你的B签证在你申请移民签证之前已经申请下来),那么在B类签证有效期内,可以在申请移民签证的过程中凭B类签证入境的,不会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