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签证在有效期内不能在德国驻中国大使馆延签的。
规定是这样的:从第一次入境开始的半年之内在德国停留时间不得超过90天。只隔了一个月再申请,从你第一次入境开始算起,你在6个月内,在德国停留的时间=第一次停留天数+30天+90天,肯定不行的。
或者少申请,或者延迟申请,或者申请长居。
不可以,必须回德国办理,大使馆不受理长期签证延期的申请
或者等过期以后重新在大使馆申请
通常签证上的内容有以下几项,有效期(起始时间),入境次数,入境时间限制等;如果是1次入境,入境时间与有效期是一致的,如果是多次入境,后面的入境时间项下可能是30天或90天,这个期限是指一次入境的停留时间。所以,如果你进入德国,到90天期限时必须离开申根国家;之后可以再次入境,还可以继续停留90天;以此类推,你的一年多次往返签证是可以用一年的。
需要重新递交申请按照你之前申请的流程重新走一遍就是当然,需要提供新的邀请函,单位证明,旅游医疗保险,机票预定单,酒店预定单其他的材料都最好备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