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一、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国家特定身份工作人员由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签署意见并盖章,其他申请人无需单位签署意见和盖章。
二、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并由申请人亲自递交申请材料,回答有关询问,不能由他人代办。
三、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
四、首次申请赴台者,还须提交省或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行前教育回执。
五、申请人根据不同的申请事由,应分别提交以下相应的证明材料:
需提交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原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台办确认盖章的确认件。
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的,提交工作证明和暂住证。
办理流程:1、排队拍照。
2、填写《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
3、排队轮号。
4、轮到后,提交申请表,身份证、发票复印件、相片及拍照回执。
5、交验身份证、发票原件。
6、交费。
7、拿回执,通过回执领取港澳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