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F6签证分为三种情况,三种情况的签发对象都不相同,所需的材料和签手续也不相同。具体如下:
(1)韩国国民配偶(F-6-1):与韩国人结婚并在韩国的户籍管理机关完成婚姻登记后欲以与韩方配偶同居为目的的访韩者。
(2)与韩国国民配偶(F-6-1)有子女的情况:韩国人和申请(F-6-1)的申请人间已育有子女的情况。
(3)子女养育者(F-6-2):不符合F-6-1申请资格,但欲在韩国养育与韩国公民婚生的未成年子女的父或母。
一、韩国国民配偶(F-6-1)
这是最常见的韩国结婚移民签证,这种情况审核比较严格,需要提交的材料也比较多。
二、与韩国国民配偶(F-6-1)有子女的情况
邀请人:
1、邀请函。
2、身份担保书。
3、居民登录本副本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基本证明书(近3个月出具的) 。
5、家族关系证明书(近3个月出具的) 。
6、婚姻关系证明书(最近3个月之内开具;婚姻关系证明书上必须记载过去所有的婚姻状况) 。
7、介绍经过书及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经由他人介绍而交往、结婚时)。
申请人提供:
1、签证申请表,护照用照片一张(白色的背景3.5cm x 4.5cm)。
2、护照,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有记载与邀请者的婚姻事实)。
4、居住证(户口外地的情况)。
5、离婚证或离婚判决民事调解书(有离婚经历情况) 。
6、前任配偶的医学死亡证明书(原配偶已死亡的情况)。
7、结婚移民者背景陈述书。
三、子女养育者(F-6-2)
邀请方所需资料:
1、子女的近亲(堂表关系)以内的韩国籍亲属(含父或母)的养育证明确认书等其它此类材料,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2、家族关系证明材料。
申请方所需资料
1、签证申请表,护照用照片一张(白色的背景3.5cm x 4.5cm)。
2、护照,身份证, 户口本。
3、家族关系证明材料。
4、能证明养育子女的材料(含养育权内容的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