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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去香港签证怎么办理?

来源: 留求艺 更新时间:2024-02-23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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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都去香港签证怎么办理?

持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成都市出入境管理处办理,需要2周时间,200元。

照片可以当场照,50元。填写申请表,就写去香港旅游,这样容易拿到护照些。

地址:顺城大街391号

二、成都港澳通行证办理费用和办理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办理费用:

往来港澳通行证每证80元,往来港澳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注每件3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20元,两年以上(不含两年)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60元,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240元。

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向国家移民管理局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

(二)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四)申请人领取证件。

三、成都申请赴港澳地区其他签注办理条件和办理时间是怎样的

办理条件:

(一)申请对象:

1、成都户籍居民;

2、省内按需申领地区户籍居民;

3、持有我市签发的有效居住证的省内非按需申领地区(甘孜州、阿坝州及凉山州木里县)户籍居民:

4、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外省户籍居民(备案地非我市的登记备案人员除外):

(1)持有我市签发的有效居住证;

(2)成都户籍居民的父母、配偶、子女。

5、驻蓉部队现役军人。

6、在蓉居住的华侨(已注销国内户籍)。

(二)因治病、奔丧、探望危重病人、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澳门)期间,申请前往澳门(香港)的;

注意:

(一)申请人须本人提出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申请,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相应规定提交申请:

1、未满16周岁人员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应由一名监护人陪同或者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

2、持港澳通行证申请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申请人在港澳地区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二)首次申请港澳通行证的十六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均应当采集指纹,因指纹缺失、损坏原因无法采集指纹的除外;对十六周岁以下的,根据监护人的意见确定是否采集指纹。

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办理时限:

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省内户籍居民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外省户籍居民办理时限为20个自然日;

持通行证申请签注,在成都市出入境接待中心申请的2个工作日后签发,在区市县出入境接待大厅申请的3个工作日后签发。

需调查的,调查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限。

内地居民因赴港澳地区治病、探望危重病人、奔丧、开学时间临近等特殊情况急需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的,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

四、成都申请赴港澳地区旅游签注办理条件和办理时间有哪些

办理条件:

申请对象:

1、成都户籍居民;

2、省内按需申领地区户籍居民;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省内非按需申领地区(甘孜州、阿坝州及凉山州木里县)户籍居民:

(1)持有我市签发的有效居住证;

(2)在我市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

(3)其他人员。

4、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外省户籍居民(备案地非我市的登记备案人员除外):

(1)持有我市签发的有效居住证;

(2)成都户籍居民的父母、配偶、子女。

(3)其他人员。

5、驻蓉部队现役军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办理时限:

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省内户籍居民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外省户籍居民办理时限为20个自然日;

持通行证申请签注,符合自助办证条件的立等可取,其他人员在成都市出入境接待中心申请的2个工作日后签发,在区市县出入境接待大厅申请的3个工作日后签发。

需调查的,调查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限。

五、成都申请赴港澳地区逗留签注办理条件和办理流程是什么

办理条件:

(一)申请对象:

1、成都户籍居民;

2、省内按需申领地区户籍居民;

3、持有我市签发的有效居住证的省内非按需申领地区(甘孜州、阿坝州及凉山州木里县)户籍居民:

4、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外省户籍居民(备案地非我市的登记备案人员除外):

(1)持有我市签发的有效居住证;

(2)成都户籍居民的父母、配偶、子女。

5、驻蓉部队现役军人。

(二)经香港有关部门批准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随任、就学、就业人员,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居留的就业人员亲属。

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携带办理该业务所需的申请材料,前往出入境办证窗口办理。

(二)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出入境部门对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符合受理要求,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请并出具《因私出境证件受理回执》。

(三)申请人完成缴费,需要邮寄证件的扫描《受理回执》左上角二维码办理邮寄手续。

(四)本人或委托他人在预约取证时间领取证件,领证时提交取证回执、本人身份证或代取人身份证,回执遗失的由本人持身份证领取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