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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办护照的地址以及办理时间

来源: 留求艺 更新时间:2024-02-21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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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办护照的地址以及办理时间如下:

一、上海市崇明县出入境管理局

1、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鳌山路633号

2、上班时间:周一至周六 8:30―16:30

3、交通如下:

东门路新崇南路 - 公交站437米

途经公交车: 南海二线 南海线

崇明东门路(招呼站) - 公交站442米

途经公交车: 南江专线

招呼站 - 公交站452米

途经公交车: 南隆专线

东门路新崇南路(招呼站) - 公交站468米

途经公交车: 南堡专线 南裕专线

招呼站 - 公交站482米

途经公交车: 崇明乡村2路 南堡二线 南堡支线南东专线 南风线 南红专线 南建专线 南隆专线南同专线 南新专线 南跃线

二、奉贤区出入境管理所

1、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望园南路1529弄1号B4楼

2、上班时间:周一至周六 8:30―16:30

3、交通

望园南路百秀路 - 公交站129米

途经公交车: 奉贤8路

望园南路百秀路132米

上海市奉贤区望园南路

望园路百秀路 - 公交站144米

途经公交车: 奉贤8路

百秀路望园南路 - 公交站213米

途经公交车: 奉贤4路

百秀路望园南路(奉贤行政中心) - 公交站227米

途经公交车: 奉贤3路

三、浦东新区(惠南)出入境管理所

1、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1366号

2、上班时间:周一至周六 9:00―17:00

3、交通

沪南公路观海路 - 公交站31.2公里

途经公交车: 惠南3路 两滨专线

四、青浦区出入境管理局

1、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6189号

2、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7:00 周六 8:30―11:30 13:30―16:30

3、交通

石青专线

外青松公路界泾港路(供电局)

青浦5路

体育场路外青松公路

五、松江区出入境管理局

1、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67号

2、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7:00周六 9:00―16:30

3、交通

乐都西路仓汇路 - 公交站29.3公里

途经公交车: 松江14路内圈 松江14路外圈松江2路内圈 松江2路外圈

附:

办理材料

1、在出入境部门的社会服务照相点采集出入境证件电子照(一年内已采集的可免)。

2、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自助填表机打印的申请表已印有照片的无需再贴)。

3、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提交本人户口簿。

办理流程

1、首次申领护照的,申请人须亲自办理。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除提交上述规定的相应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2、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申请普通护照,除提交上述规定的相应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

3、十六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申请护照的,均应当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因指纹缺失、损坏原因无法采集指纹除外;对十六周岁以下的,根据监护人的意见确定是否采集指纹。

4、7周岁(含)以上申请人须当场采集个人签名。

办理地点

本市居民及符合条件的外省市居民可选择就近区县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接待窗口办理。

办理时限及费用

审批期限

1.受理期限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程序的,当场受理。

2.办理期限本市居民:10个工作日内办结;外省市居民: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

办理费用

收费标准普通护照200元/本。加项、合订、加注、延期:20元/项。

注:其它政策若是有变化,请以具体办理窗口及官方的公告为主执行。

上海市护照办理方法及地点 一、亲自办理 1、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迎春路路口)。 2、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 二、委托办理 也可以将申请表及其他需备材料以邮政特快专递形式寄交以下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333号 邮政编码200080 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收。 上海市邮政局已在全市100个网点(详情可拨打185咨询)接受市民递交护照申领表的特快专递业务,该网点在接受委托后一个工作日内将材料送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并在第三个工作日将办证回执送交申请人。 长宁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 地 址:古北路788号 时 间:周一至周五13:30~16:30 电 话:62193808、62198296、62190696 普陀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 地 址:大渡河路1895号 电 话:52809966 52809966*49436 申办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X33mm、背景为白色)的《护照申领表》,并提交相同规格照片2张。 2、提交本市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身份证的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3、下列(特定身份)人员还需提交单位意见: (1)在职和退(离)休的市管干部; (2)各级机关包括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和各民主党派机关中处级领导干部; (3)涉及国家政治、经济、安全、商业秘密以及金融、财税、科研、教学等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重点岗位工作人员; (4)参照以上规定的在沪中央直属单位、外省市自治区驻沪单位的工作人员。 4、如果申请人原先申办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已过期失效),请提交该失效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及复印件(如该护照已遗失,应向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声明作废)。 5、提交公安出入境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