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港澳通行证》续签在深圳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进行办理
办理地点: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罗湖区解放路 4016 号
深圳市公安局梅林自助服务大厅 梅林路与凯丰路交界处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出入境管理科 福强路金地工业区 106 栋
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出入境管理科 湖贝路 2000 号(沿河北路统建楼 4 栋 2 楼)
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出入境管理科 南山大道 3018 号
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出入境管理科 深盐路 2078 号
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 罗田路 2 号
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出入境管理科 中心城德政路 6 号
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出入境管理科 光明街道碧眼路 2 号
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出入境管理科 龙坪路 1 号
深圳市公安局大鹏分局出入境管理科 大鹏新区岭澳村 12 巷 1 号
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出入境管理科 梅龙大道 2283 号国鸿大厦 B 座
以上资料来源于
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
深圳港澳通行证续签分情况进行办理:
未选择邮政速递的,由他人代办的,除携带申请人上述证件资料外,还须出示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持卡式往来港澳通行证,通过“自助办证一体机”办理签注的,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办证大厅办理签注。
在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备案的广州市户籍国家工作人员,请到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办证大厅领取签注。
扩展资料:
深圳港澳通行证续签的办理条件:
第一,不得同时持有两本(含两本)以上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不得同时持有两个(含两个)以上同一前往地的有效签注;
第二,在深圳连续缴纳社保时间满一年或在深圳高等院校上学的非深户大学生;
第三,不属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法定不准出境人员、不属于限制赴香港或者澳门人员、没有其他不予批准的情形。
参考资料: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港澳签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