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需在户口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处办理
一、福州市办理地点如下
(1)福州市及各区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2)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
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福州市出入境受理点导航
二、办理材料
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未满16周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以提交户口簿
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交验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4. 未满 16 周岁的,由其监护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5.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6. 现役军人,还应提交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7. 换发普通护照,还应提交原普通护照及复印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的,还需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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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来源于
福州市出入境受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