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延期、换发Q2(探亲)签证如何办理?
申请Q2签证延期的,可以申请延长不超过180日的停留期限,具体批准时限由出入境总队根据申请人情况审批确定。
申请换发Q2签证的(含持Q2签证申请再入境次数的),可以申请换发入境有效期不超过1年,停留期不超过180日的零次、一次、二次或多次签证,具体批准时限由出入境总队根据 申请人情况审批确定。签证换发的停留期限自本次入境之日起连续累计不得超过1年。
注意事项(一)申请人须接受面谈。未满16周岁、年满60周岁或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可以由被探望人代为申请。但出入境管理总队通知面谈的,须本人接受面谈。
(二)延长签证停留期限,仅对本次入境有效,不影响原签证的入境次数和入境有效期,且累计延长的停留期限不超过原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换发签证的,原签证同时失效。
(三)申请材料均交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A4纸)。
(四)外文申请材料(英文除外),应当经有资质的翻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后提交。
(五)未注销中国户籍的人员,应注销户籍后再提出申请,必要时提交相关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六)未满18周岁在华首次申请的,还应提交出生证明、父母的护照及境外定居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