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港澳通行证,流程如下:
办证地点: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身份证后面的公安局);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有的地方周一到周五办理,且周五下午不办的)
所需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当场复印2元),白底小二寸照片三张(33*48CM)(当场拍30元);
费标准: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证;一次有效签注20元/件(取证时收取)。
周期:十五个工作日
报团我社可安排
持身份证和户口本,本人到厦门市或者户口所在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港澳通行证,2周时间,1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