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1签证属于非移民签证,但是,按照美国移民法有关条文规定,L1签证持有者以及家属,可以申请转为移民身份,取得美国的永久居留权。
L1签证:是签发给外国公司之经理、主管和专业人员调派至其在美国附属机构、子公司、分公司或合资公司工作的一种签证。
L1签证类型
L-1A:是签发给赴美国分机构的经理或者主管,其在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达七年;
L-1B:是签发给专业人员,其在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为五年。其专业人员在美国如果晋升为经理或主管,其居留期限可升为七年。
但无论是持L-1A或L-1B,在美国都是代表其国外的母公司工作或开展业务,其家人配偶和21岁以下子女可随行,家属可以在美国工作,子女享受美国免费公立教育及福利。
L1签证分为L1A和L1B, L1A是跨国经理人的签证,L1B是跨国公司技术人员的签证
L2签证是L1签证的爱人和孩子办理的签证,可以在美国正常学习和生活
没有L3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