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护照加急办理按照护照申请的“急事急办”的规定办理。 护照申请中的“急事急办”是指因紧急事务需特别加急优先处理申请事项的应急服务。 一、申请条件 具有下列特殊情况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户籍所在地县(区)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加急办理护照: 1、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 2、出国留学的开学时间临近的; 3、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4、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手续 申请“急事急办”,除了按照正常申请手续和提供必须的证件外,并提供如下资料: 1、出国奔丧的,提供国外有关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书或驻外使、领馆发出的处理死者后事的通知。 2、探望危重病人的,提供国外亲属或港澳直系亲属病重的医院证明或要求去探望的电报。 3、前往国签发的入境许可或者签证。 4、出国留学的开学通知书。 三、办证时限 受理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 “急事急办”不另收加急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加急办理普通护照:(一)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二)出国留学的开学日期临近的;(三)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四)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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