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尼泊尔办理落地签证的流程:
1、坐飞机抵达加德满都国际机场。进入航站大楼,请进入入境大厅,在桌子上,可以找到入境卡。(乘坐国内航空公司飞机入境时,空乘人员会向索要入境卡的乘客提供入境卡,你可以提前填写。)
入境卡是每个人都务必填写的,包括已办理好签证和准备办理落地签的游客。图为入境卡填写内容,空白处不用填写。
2、在靠近停机坪的那侧,有台机器,你可以自行填写落地签资料或者寻求工作人员帮助,这是最简便的办法。
3、落地签电子填写机。填写完毕后会给您一张回单,妥善保管。
4、填写成功后的回单。在停电或机器不方便的时候,填写纸质落地签表格。
5、纸质落地签表格。
携带回单或落地签表格(两者只需其一),前往对应入境窗口{15天(15days)、30天(30days)和90天(90days)的窗口不同},提交护照、回单或落地签表单,入境工作人员就会为您办理好落地签证。
拓展资料:
1、入境时间计算方法:例如,申请15天多次往返旅游签证,签证页上注明的签发时间为2015年1月1日,则此签证在2015年6月30日之前有效,即在2015年6月30日之前均可入境尼泊尔。(如果在2015年6月25日入境,则无法停留满15天,6月30日必须离境,除非在尼泊尔申请延期)。
2、多次往返的含义:在注1的例子中,如果2月1日入境,2月15日签证到期,2月1日-15日之间可以多次出入尼泊尔,无需重新申请签证。(2月去5天,3月去5天,4月去5天,这样的累加方法是错误的)
3、 持尼泊尔旅游签证在尼泊尔停留时间每年累计不能超过5个月(以实际入境时间累加计算)。逾期者当年不得再申请尼泊尔旅游签证。如需在尼泊尔长期居留,可先申请尼泊尔旅游签证,入境后前往加德满都移民局(Immigration Office)申请工作签证或商务签证。
参考资料来源:尼泊尔驻上海领事馆-签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