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写正确的《外国人就业登记表》二份
2、《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正本及复印件)
3、用人单位与被聘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正本及复印件)(属境外单位派遣且劳动报酬等由境外支付,以及涉外项目中的技术人员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由境外派遣单位出具派遣证明文书,应明确该境外人员与境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薪资由境外支付,并注明派遣期限、派驻岗位、从事工作等内容,境外派遣单位签章;非外商企业批准证书中所列投资方派遣的,提交第三方派遣证明及境外投资者补充说明,说明派遣方、被派遣方以及投资方之间的关系,如劳动合同或派遣证明是外文的,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件由用人单位盖章)(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和代表可不提供劳动合同)
4、本人的有效护照及职业(“Z”)签证(正本及复印件)
5、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代表还需提供本人有效的《代表证》(正本及复印件)
6、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或确认的健康证明(正本及复印件)
7、临时住宿登记表
8、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二张(其中一张贴在表格上,一张制作就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