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人申请签证时须提供有效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回答被询问的有关问题;填写签证申请表,交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交验与申请入境、过境事由有关的证明。有关证明是指:(一)申请定居(D字)签证,须持有定居身份确认表。定居身份确认表由申请人或者委托其在中国的亲属向申请定居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领取;(二)申请职业(Z字)签证,须有中国聘雇单位的聘请或者雇用证明,或者被授权单位的函电;(三)申请学习(X字)签证,须有接受单位或者主管部门的证明;(四)申请访问(F字)签证,须有被授权单位的函电;(五)申请旅游(L字)签证,来华旅游的,须有中国旅游部门的接待证明,必要时须提供离开中国后前往国家(地区)的飞机票、车票或者船票; (六)申请过境(G字)签证、须持有前往国家(地区)的有效签证。如果申请人免办前往国家(地区)的签证,须持有联程客票;(七)申请乘务(C字)签证,按协议提供有关的证明;(八)申请J-1、J-2字签证,须有主管部门的证明。 如希望来中国定居或者居留1年以上的人士,在申请入境签证时,还须交验所在国政府指定的卫生医疗部门签发的,或者卫生医疗部门签发的并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健康证明书。健康证明书自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