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荷兰海关手续,在船只进港后,开始卸货以前,船长应马上向海关提交一份普通报告单。在某种情况下,海关也可允许先卸货后报关。
进口物品报关时可以分为国内消费、在保险仓库或海关仓库储存、过境、转运其他地方交货和再出口等不同情况。
进口物品可以在城市运输公司和运输报关代理人经营的海关仓库中临时存储。存储期间在海关监督下可以对物品进行分类、包装等加工。
再出口物品可以办理免关税手续,但是需要用现金、债券或海关认可的其它物资抵押,待物品再出口后再予以退还。如果集装箱内所装物品可以肯定属于再出口商品,海关也可以不要求抵押品。
当准备通过荷兰转运它国的物品到达卸货港后,这些物品无论是在卸货港还是在目的地,均应通过海关官员办理正式准入手续。荷兰对过境商品不征税,但要向过境商品的运输代理或船上负责人颁发过境签证,然后可以卸货并接受海关检查。如果能加盖印记还需加盖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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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留学签证有几种类型,荷兰留学申请签证的类型介绍:
(一)按类型不同主要分为:
1、“A”字签证:机场过境签证,仅限阿富汗、安哥拉、孟加拉、埃塞俄比亚、加纳、伊朗、伊拉克、尼日利亚、巴基斯坦、斯里兰卡等18个国家国民需要申办,此签证仅为在申根国家机场转机使用,过境期间不得出机场。
2、“B”字 签证:过境签证,停留期最长为5天,可在申根国家范围内自由旅行。
3、“C”字签证:旅游访问签证,停留期最长为3个月。
4、“D”字签证:短期居留签证(又称MVV),停留期为3个月以上,目的为学习、工作、访问学者交流、家庭团聚等。
(二)按有效期和入境次数不同可分为:最长3个月有效一次入境签证、3个月有效多次入境签证、1年至5年有效多次入境签证以及半年有效一次入境无停留期的短期居留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