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身份证明
护照(原件),有效期超过6个月的因私护照原件,如有旧护照请提供,如旧护照丢失需公安机关开具丢失证明。
照片(原件),两寸白底彩色近照4张(同护照规格照片)。
名片(原件),如有,可提供2张。
户口本(原件),全家户口本整本复印件(包括迁出、注销页),若配偶及子女不在同一户口本,请一同提供配偶及子女户口本整本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已婚者请提供婚证复印件(若离异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或法院调解书复印件),若证件丢失需在派出所/民政局开具相关证明。
申请表(原件)
二、工作证明
营业执照(复印件),如申请人在所在单位为企业单位,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清晰复印件,用A4纸复印,有年检记录(需加盖公司红色印章)。
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申请人在所在单位为企业单位,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清晰复印件,用A4纸复印,有年检记录(需加盖公司红色印章)
备注:营业执照与组织机构代码证任选其一提供即可。
在职证明(原件)
1、在职证明一式两份,中文一份,英文一份;2、使用公司正规抬头纸打印,加盖公司红章;3、在职证明内容需包括:单位名称,本人职务及收入,旅行时间,负责人职务,签字以及电话,传真和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号。
并需要注明担保申请人按期回国;4、同一单位的申请人必须以名单的形式打在同一份抬头纸上,而且每人都要提供担保原件;5、如无法提供"在职证明",请提供公司空白抬头纸4张,并加盖公司红章
邀请函(原件),自备邀请函原件或复印件,内容包括访加拿大目的、日期、详细联系地址、电话号码、联络人姓名、出访人姓名、职位及费用、保险承担问题。
三、资产证明
存款证明(原件) 定期存单(原件) 活期账单(原件) 车产证明(原件) 机动车所有权证或行驶证原件。(可选) 房产证明(复印件) 房产证复印件。(可选)
四、其他
1、请尽量提供包括房产、车产、股票交割单、信用卡对账单等的其他财产证明,更多的财产证明将会对获得签证产生更积极的影响。
2、已工作人士,请尽量提供近三月工资单。3、个体户须提供最近纳税证明。4、过往的能够证明你出过国的旅游文件,比如签证复印件、酒店订单、机票、相片等。